完美世界: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董弘宇)2020-04-24
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董弘宇
作为完美世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度,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
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9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及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会议 9 次,实际出席 9 次,其中亲自出席 9 次、委托出席 0 次,缺席次数 0 次,
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认为,2019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
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
见和建议。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
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与另外一
名独立董事一起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19 年 1 月 22 日,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二)2019 年 4 月 29 日,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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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7、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 2019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9、关于 2019 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10、关于公司 2016 年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的独立
意见
(三)2019 年 6 月 11 日,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独立意见
(四)2019 年 7 月 3 日,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的独立意见
2、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独立意见
(五)2019 年 8 月 6 日,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
(六)2019 年 8 月 9 日,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七)2019 年 11 月 1 日,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关于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以上相关独立意见的详细内容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上公示。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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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本人利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
了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与管理层进
行座谈,听取管理层汇报公司经营情况。同时,本人通过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和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
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
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勤勉履职,客观发表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亲自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
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
断,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监督公司信息披露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协助和检查监督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
司 2019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
(三)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本人注重对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积极关注并学习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
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
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
作。
五、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
员会委员,2019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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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导
公司审计部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在认真查阅相关
资料的基础上,提名公司内审负责人;按照报表审计工作规则,对公司每个季度
的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总结、继续聘用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
行了审议。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公司财务部门、内
审部共同协商确定年报的审计计划,并积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提交审计报
告,确保公司审计报告及时完成。
(二)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
职责,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共召开一次会议,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
(三)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其
他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共召开了一次会议,主要审
议了《关于 2019 年度经营目标计划的议案》,针对公司所处行业的未来发展趋势
进行深度分析和讨论,为公司制定 2019 年发展战略提出建设性意见。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共召开了两次会议,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的薪酬考核方案进行了审议,认为 2018 年度考核结果符合
方案的规定,2019 年度的薪酬方案可有效地激励管理层提高工作积极性、主动
性,能够满足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客观要求。报告
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和期权数量的
议案》和《关于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进
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激励、
稳定和吸引核心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人员等人员,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
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
六、其他事项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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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0 年,本人将更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以
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
平,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高速增长,以更加优
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独立董事
2020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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