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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达威:关于出资设立合资子公司的公告2016-12-14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6-110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设立合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16年12月13日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合资子公司的议案》,
决定与自然人康秀静(“乙方”)签署《出资协议书》,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子公
司北京金达威健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出资1,400万元(人民币,下同),持有合资公司70%的股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交易概述
   1、为谋求运动营养产品、健康食品市场开拓及品牌营销的发展,公司拟使
用自有资金 1,400 万元与康秀静合资设立北京金达威健康食品有限公司(暂定名,
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为准,下同),持有合资公司 70%的股权。
    2、公司与合作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相
关规定,本协议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出资设立合资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其它投资方基本情况
    康秀静,中国公民,身份证号码:120106197704******
    住址:天津市河北区******
       三、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合资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北京金达威健康食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法定代表人:张祥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食品、销售服装、技术推广服务、电子商务、代理进出
口、货物进出口、体育运动项目经营。
       以上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为准。
       鉴于张祥先生在运动营养品牌策划、营销等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合资公司
拟聘请康秀静的配偶张祥先生为合资公司的总经理。

   四、出资协议书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人民币 2,000 万元
   2、出资方式及股权结构如下:
   (1)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1,400 万元,持有 70%股权,所认缴的注册资
本分期于合资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缴足。
   (2)康秀静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600 万元,持有 30%股权,所认缴的注册资
本分期于合资公司成立之日起二十年内缴足。
   3、协议生效条件及时间: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出资协议书特别事项
       1、甲方同意利用其资金、管理等优势,乙方同意利用张祥在运动营养品牌
策划、营销等领域积累的丰富经验,共同致力于推动合资公司在运动营养相关领
域的经营和持续发展。
       2、各方承诺,其投资合资公司的行为,以及从事合资公司经营管理运作,
均不会违反其与第三方签订的竞业限制条款或者其他相关安排。
       3、各方同意,在合资公司未来经营需要时,股东将积极通过股东借款或者
增资等方式向合资公司提供经营所需的资金。
       4、各方同意合资公司按以下方式进行管理层激励奖励:
    1)2017 至 2019 年度,管理层激励奖励为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的百分之二
十;
    2)2020 至 2022 年度,管理层激励奖励为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的百分之十
五;
    3)2023 年度后,管理层激励奖励为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的百分之十。
    由总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具体方案并负责在下一年度实施分配。
    5、如果合资公司存在未弥补的亏损,上述净利润指标应当以弥补亏损之后
的剩余净利润为准;
       6、各方同意,乙方可按以下条件出售股权:
    1)合资公司设立满五年后,且合资公司经审计的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
到 5 亿元、净利润达到 7,500 万元时,乙方有权在当年度提出向甲方出售合资公
司不超过 15%股权的请求。当乙方提出出售股权请求时,甲方必须接受乙方的请
求;
    2)合资公司设立满八年后,且合资公司经审计的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
到 10 亿元、净利润达到 15,000 万元时,乙方有权在当年度提出向甲方出售合资
公司全部股权的请求。当乙方提出出售股权请求时,甲方必须接受乙方的请求。
       若乙方提出该请求,甲方同意在符合届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
件下,及时与乙方协商收购事宜,原则上合资公司的估值市盈率不低于 12 倍且
不高于 15 倍,但届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权收购相关事项另有规定的,
按其规定办理。
       六、合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合资公司股东会由合资各方组成,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按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合资公司设立执行董事,由公司委派,设经理一人,由张祥先生担任,设监
事,由公司委派。
       七、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合资公司成立的目的:公司具有资金、上游品牌、管理等优势,乙方配偶张
祥先生是国内运动营养品行业知名营销企业盈奥公司的创始人,在运动营养品牌
策划、营销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各方将共同致力于推动合资公司在运动营养
品、健康生活方式类食品、电子商务平台及实体渠道建设等业务的经营发展。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本年度不产生重大影响。
       八、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合资公司主要从事运动营养产品、健康食品、进出口贸易等业务,随着相关
国家食品安全法规的不断完善,对食品安全的各个环节要求越来越高,业内企业
面临更为严格的行业监管政策的风险。
    随着消费者健康意识进一步提高,运动营养及健康食品市场机会较多,将吸
引更多国内外食品企业以及新兴企业参与竞争,合资公司未来将面临着行业竞争
可能进一步加剧的市场风险,如果合资公司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状况的变化,可能
面临经营失败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