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金达威: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2016-12-23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6-112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股东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

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接到
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牧实业”)
通知,中牧实业分别于2016年12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
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共计49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8%;于2016年12月2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共计79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0.13%。中牧实业本次减持前持有公司14,786.11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3.98%。本次减持后,中牧实业还持有公司14,658.11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23.78%。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中牧实业于 2014 年 12 月 2 日第一次股份减持无限售条件股份共计 230 万股,

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80%,减持后,中牧实业持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67%;

2016 年 10 月 17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中牧实业持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比例变更为 23.98%;本次减持后,中牧实业仍持有公司股份 146,581,18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78%。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持股比例减
                                       (元/股)     (万股)    少(%)
中牧实业     大宗交易     2014 年 12     27.46         230         0.8
                          月2日
               大宗交易    2016 年 12      14.21         49          0.08
                           月 15 日
               大宗交易    2016 年 12      14.58         79          0.13
                           月 21 日
               非公开发行 2016 年 9 月      --           --          1.69
               稀释
                   合计         --          --           358          2.70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即持有的发起
人股份。
       自中牧实业于 2014 年 12 月 2 日第一次股份减持至本公告日止,中牧实业累
计减持比例为公司总股本的 2.70%。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股份(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中牧实业      合 计 持 有 14,786.1184      23.98     14,658.1184     23.78
股份有限      股份
公司          其中:无限 14,786.1184       23.98     14,658.1184     23.78
              售条件股
              份
              有限售条        --            --          --            --
              件股份
    二、中牧实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与招股说明书中做出如下
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2011 年 10 月 28 日至 2012 年 10 月
28 日)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
分股份。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已按期严格履行,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
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3、中牧实业于2016年10月17日披露了减持计划:减持期间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至2017年8月31日前,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1,7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80%。本次减持与中牧实业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4、本次减持后,中牧实业持有公司股份 14,658.118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3.78%,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四、备查文件
    1、《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持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情
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