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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达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Kingdomway America, LLC提供内保外贷的公告2017-02-22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7-012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 Kingdomway America, LLC 提供内保外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Kingdomway America, LLC(以下简称“KALLC”)参股
LABRADA BODYBUILDING NUTRITION, INC.(以下简称“Labrada”)30%股权
的资金需求,充分利用海外融资的成本优势,降低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厦门金达
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17年2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Kingdomway America, LLC提供内保外贷
的议案》,同意向全资子公司KALLC申请810万美元贷款提供内保外贷,期限一
年;公司向全资子公司KALLC担保有效期限为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董
事会同意上述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 弃权票0票。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担保事项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Kingdomway America, LLC
       2、注册地点:美国特拉华州
       3、注册时间:2015 年 6 月 12 日
       4、主要财务状况:持有 VitaBest Nutrition, Inc.100%的股权,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为 739,872,136.95 元,净资产为 738,810,162.58 元,营业收
入为 0,利润总额为 361,514.48 元,净利润为 361,514.48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
计)
       5、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好的资产质量和资信状况。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行”)厦门市海沧支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行”)厦门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行”)厦门市分行申请办理内保外贷业务,公司拟为
KALLC 提供内保外贷,并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810 万美元(约合 5,600 万人民
币)向银行支付保证金,具体方案如下:
    方案一、公司向中行厦门市海沧支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
    公司拟向中行厦门市海沧支行申请办理不超过 810 万美元的内保外贷业务,
并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810 万美元(约合 5,600 万人民币)作为保证金,由中行
厦门市分行向中行在美国的分支机构或中行离岸中心开立美元融资性全额保函,
并发放美元贷款,用于满足 KALLC 本次在美国购买 Labrada 30%股权的资金需
求,本次融资期限一年。
    方案二、公司向交行厦门市分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
    公司拟向交行厦门市分行申请办理不超过 810 万美元的内保外贷业务,并使
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810 万美元(约合 5,600 万人民币)作为保证金,由交行厦门
市分行向交行在美国的分支机构或交行离岸中心开立美元融资性全额保函,并发
放美元贷款,用于满足 KALLC 本次在美国购买 Labrada 30%股权的资金需求,
本次融资期限一年。
    方案三、公司向建行厦门市分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
    公司拟向建行厦门市分行申请办理不超过 810 万美元的内保外贷业务,并使
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810 万美元(约合 5,600 万人民币)作为保证金,由建行厦门
市分行向建行在美国的分支机构或建行离岸中心开立美元融资性全额保函,并发
放美元贷款,用于满足 KALLC 本次在美国购买 Labrada 30%股权的资金需求,
本次融资期限一年。
    公司将根据与 Labrada 参股事项的进展情况以及届时上述三个方案的融资
成本,择优选择其中一个方案作为公司此次投资的资金来源。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 KALLC 在美国参股 Labrada30%股权的资金需求,董事
会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 KALLC 提供内保外贷。KALLC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财
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为 KALLC 提
供内保外贷,不会损害公司利益。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江斌先生与金融机构签
署相关法律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包括本次拟担保相应的金额)为人
民币 2.518 亿元,均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 16.34%。除此以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
本次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有效对外担保金额以实
际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