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金达威: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7-04-08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2016 年度相关事项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有关议案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
关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综合考虑了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的投资回
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
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议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关于 2016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6年度严格执行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对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重大事项的内部控制严格、
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编制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基本能够适应
公司管理的要求,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
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效运行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
行提供保证。
    三、关于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
执业人员素质较高,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
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
    五、关于 2017 年度公司经营业绩激励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公司经营业绩激
励方案的议案》,我们对该方案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了解,我们认为该
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经营和管理团队的
积极性,增加凝聚力,同意公司实施该方案。
    六、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阅相关材料并认真审核公司《关于 2017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该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交易产生的必须事项,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议案。公司董
事会在对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高
伟、梁传玉已依法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务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黄兴孪                  龙小宁                   陆翔




                                                   二〇一七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