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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达威: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2017-11-18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7-082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一部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531 号文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2,300 万股,发行价格为 35.00 元/股,共募集资金 805,000,000.00 元,扣除发行
费用 50,839,000.0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754,161,000.00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于 2011 年 10 月 2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已出具
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 1356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和相关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集中管理。

    2011 年 11 月 18 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光大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海沧支行、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并在开户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详见公司于 2011 年 11 月 19 日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 2011-08 号《关于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12 年 6 月 4 日,公司、内蒙古金达威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药业”)连同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兴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开户银行设立募集
资金专项存款账户。详见公司于 2012 年 6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 2012-027 号《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

    2013 年 5 月 31 日,公司、金达威药业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并在开户银行设立募集资
金专项存款账户。详见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 2013-021 号《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
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开户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对应募集资金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分行营业部         129680100100230131      ARA 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分行营业部         592902138710808         公司研发中心项目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37510188000362603       DHA 项目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分行海沧支行       352000680018170166586   超募资金(含软胶囊项目)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分行营业部         129680100100132457      ARA 项目发酵部分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37510188000256536       DHA 项目发酵部分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分行海沧支行       352000680018170136330   60 吨/年辅酶 Q10 扩产项目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已全部建成投产,应付未付的工程维护款及质保金余额
4,537,361.37 元转入公司账户,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保荐人与各存储银行商议,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
销手续,募集资金项目节余(含利息收入)2,206,826.16 元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上述募集
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金达威药业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海沧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第二部分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787 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481,927 股,每股发行价格 16.60 元(人
民币,下同),共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671,999,988.2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6,382,399.82
元(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55,617,588.38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 2016 年 9 月 22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11620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集中管理。

    2016 年 9 月 29 日及 2016 年 10 月 9 日,公司连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城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并在开户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存款账户。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的 2016-091 号《关于签订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开户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账     号            募集资金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城建支行   4100024019200146435
                                                                 购买美国 Vitatech 公司主要经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352000680011609060256    营性资产项目、补充收购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592902138710518          Vitatech 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

                                                                 持续运营所需流动资金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409172766089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鉴于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已完成,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保荐人与各存储银行商议,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

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项目节余(含利息收入)100,293.05元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上述募

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连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城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