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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达威: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03-30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
规定,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
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代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
组和终止经营》(财会[2017]13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
会[2017]15 号)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务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三、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市场整体情况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该制度进行修订,已经公司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该制度修订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相关内容,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黄兴孪                  龙小宁                     陆翔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