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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达威:《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9-03-27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原文                       修订后
1      第十二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    第十二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
       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保 准,公司经营范围是:“营养
       健食品制造;营养食品制造; 食品制造;保健食品制造;食
       食品添加剂制造;饲料添加   品添加剂制造;饲料添加剂制
       剂制造;其他未列明食品制   造;其他未列明食品制造;经
       造;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   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   (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
       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   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投
       除外。”                   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除外);资产管理(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除外);其他未列
                                  明企业管理服务(不含须经审
                                  批许可的项目);其他未列明
                                  商务服务业;依法从事对非公
                                  开交易的企业股权进行投资
                                  以及相关咨询服务;对第一产
                                  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
                                  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
                                  外);物业管理;广告的设计、
                                  制作、代理、发布;文化、艺
                                  术活动策划。”
2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
       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   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
    他公司合并;               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
    工;                       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
    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   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
    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
    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
                               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
                               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
3   第二十三条 公司收购本公    第二十三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
    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   股份,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之一进行:                 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                   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方式。                     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
                               易方式进行。
4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
    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至第        二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
    (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
    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
    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收      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
    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
    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 份的,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     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收
    销。属于第(三)项情形的,      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
    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      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
    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 1 年     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内转让给职工。                (三)项、第(五)项、第(六)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10%,并应
                                  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5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行使   第一百〇六条     董事会行使
    下列职权:                    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
    东大会报告工作;              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
    投资方案;                    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算方案、决算方案;            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
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   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
证券及上市方案;           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
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   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
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方案;                     (八)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十二条第(三)、(五)、(六)
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   项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事
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   项;
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联交易等事项;             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   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
的设置;                   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十)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等事项;
成员及其负责人;           (十)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
(十一)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的设置;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   (十一)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
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   会成员及其负责人;
聘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十二)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
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   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
项;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
(十二)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    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理制度;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三) 制订本章程的修改    (十三)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
方案;                     制度;
(十四)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     (十四) 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
事项;                      案;
(十五)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     (十五) 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
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    项;
师事务所;                  (十六) 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
(十六)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     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
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    事务所;
作;                        (十七) 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
(十七) 审议批准公司与关     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达    (十八) 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
到 30 万元以上,并低于      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达到
3,000 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    30 万元以上,并低于 3,000 万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的关联交易(获赠现金资产    计净资产绝对值 5%的关联交
和提供担保除外);审议批准 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    除外);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
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   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    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对值 0.5%以上,并低于 3,000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
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    并低于 3,000 万元或低于公司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的关联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交易(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    值 5%的关联交易(获赠现金资
担保除外);                产和提供担保除外);
(十八) 法律、行政法规、部 (十九) 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    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
职权。                      职权。
董事会发现控股股东或其下    董事会发现控股股东或其下
属企业存在侵占公司资产的    属企业存在侵占公司资产的
情形时,应对控股股东所持    情形时,应对控股股东所持公
                公司股份启动‘占用即冻结’ 司股份启动‘占用即冻结’的
                的机制,即:一经发现控股   机制,即:一经发现控股股东
                股东及其下属企业存在侵占   及其下属企业存在侵占公司
                公司资产的情形,董事会应   资产的情形,董事会应立即依
                立即依法申请有关人民法院   法申请有关人民法院对控股
                对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予   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予以司法
                以司法冻结,凡不能以现金   冻结,凡不能以现金清偿的,
                清偿的,通过变现股权偿还   通过变现股权偿还侵占资产。
                侵占资产。


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