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19-030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4 月 12 日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4 月 11 日-2019 年 4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4 月 12 日上午 9:30 - 11:30 , 下 午 13:00 - 15:00 ;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4 月 11 日 15:00 至 2019 年 4 月 1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阳光西路 299 号公司会议 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江斌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股份 394,267,43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3.954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394,000,33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3.911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67,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3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73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11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62,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75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67,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33%。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福 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 会在审议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选举时分别实行累积投票方式,本次股东 大会第 1 项议案、第 4 项议案、第 5 项议案、第 6 项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 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除以下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 持股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在关联股东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 139,734,414 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审 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4,530,918 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2%;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1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7,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23%;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2877%。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4,265,3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23%;反对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77%。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94,265,33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2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123%;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77%。 该议案作为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江斌先生、陈佳良先生、洪航先生、王建成 先生、黄金鑑先生、高志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4.1 选举江斌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计得票为 394,002,435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3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累计得票为 465,003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3.6990%。 江斌成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2 选举陈佳良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计得票为 394,002,434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3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累计得票为 465,00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3.6989%。 陈佳良成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3 选举洪航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计得票为 394,002,434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3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累计得票为 465,00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3.6989%。 洪航成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4 选举王建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计得票为 394,002,434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3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累计得票为 465,00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3.6989%。 王建成成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5 选举黄金鑑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计得票为 394,002,434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3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累计得票为 465,00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3.6989%。 黄金鑑成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6 选举高志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计得票为 394,002,434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3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累计得票为 465,00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3.6989%。 高志松成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方 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龙小宁女士、黄兴孪先生、陆翔女士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5.1 选举龙小宁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计得票为 394,002,434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3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累计得票为 465,00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3.6989%。 龙小宁成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2 选举黄兴孪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计得票为 394,002,434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3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累计得票为 465,00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3.6989%。 黄兴孪成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3 选举陆翔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累计得票为 394,002,434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3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累计得票为 465,00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3.6989%。 陆翔成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水华先生、林水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 会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孟新林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 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 如下: 6.1 选举王水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累计得票为 394,002,434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3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累计得票为 465,00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3.6989%。 王水华先生成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6.2 选举林水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累计得票为 394,002,434 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3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累计得票为 465,002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63.6989%。 林水山先生成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蒋浩和蒋慧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为本次股东 大会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