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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达威: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7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刊载于 2018 年 1 月 27 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关于 2017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3、《关于修订<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刊载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三)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 2017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刊载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四)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无需进行公告。
    (五)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18 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无需进行公告。
    (六)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无需进行公告。
    (七)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本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刊载于 2018 年 11 月 10 日的《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8 年,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
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严格监督,对重要事项
进行全程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并已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工作负责,认真执行股东大
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
职务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18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
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的 2018 年度审计报告,
确认了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的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外担保情况
   2018 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
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2018年度,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完善了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
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经营管
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确保了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了经营
效率与效果,促进了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实现。公司出具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相关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要求实施。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