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达威: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2021-01-05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之前收到了《关于 2021 年度与中牧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相关资料,现发表对该事项事前认可意见如
下:
该日常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及经营计划实际情况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
于 2021 年度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经审议,我们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交易产生的必须事项,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与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
关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对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议案进行表决时,
关联董事王建成、黄金鑑已依法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此页无正文,为《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
认可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黄兴孪 龙小宁 陆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