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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达威: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2-23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1-017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的通知: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6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22日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1年2月22日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新阳工业区阳光西路299号公司会议
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
议进行投票表决。
   ( 2 )网 络投 票 :公 司通 过深 圳证 券 交易 所交 易系 统 和互 联网 投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江斌先生因公出差、副董事长王建成先生因
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陈佳良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347,019,26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6.29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83,744,73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9.805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63,274,5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484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3,836,9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62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532,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8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3,304,9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361%。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福
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
会第 1 个议案《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第 3 个议案《关于调整独立
董事津贴的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
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合计持股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议案
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6,807,80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391%;反对
211,4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60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25,4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4890%;反对
211,4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11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0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7,009,9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反对
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3.00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7,009,9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反对
9,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27,6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576%;反对 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4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涵和蒋慧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为本次股东
大会出具了如下见证意见: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