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达威:关于北京华泰瑞合医疗产业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延长存续期限的公告2021-03-18
证券代码:002626 证券简称:金达威 公告编号:2021-020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华泰瑞合医疗产业基金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延长存续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投资概述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达威”或“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参与设立北京
华泰瑞合医疗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
民币 5,000 万元参与设立北京华泰瑞合医疗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华泰瑞合产业基金”或“基金”),占其认缴总额的 5.0%。具体内容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 2015-026 号《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 2015-027 号《关于出资参与设立北京华泰瑞合医疗产
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公告》。
二、华泰瑞合产业基金存续期限延长的情况介绍
华泰瑞合产业基金成立于 2015 年 6 月 1 日,根据《合伙协议》第 2.6.1 条相
关规定,基金存续期限为首次募集完成之日起 6 年,其中 4 年为投资期,2 年为
退出期。基金存续期即将届满。
考虑到目前部分投资项目尚未实现完全退出,且根据《合伙协议》第 2.6.1
条的约定,经持有认缴出资额半数以上的合伙人同意,产业基金的存续期限可进
行延长 2 次,每次可延长 1 年。结合产业基金所投项目的具体情况、基金管理人
华泰瑞合产业基金向全体合伙人提请延长基金存续期限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
根据《经营决策和经营管理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延长基金
存续期事项在总经理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三、基金存续期延长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基金存续期延长事项未改变公司原有权益,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
大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基金进展情况,如有需披露事项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