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达威: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03-31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
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
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
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
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
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
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
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
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
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以及内控评价指引要求应遵循的全面、重要、
客观三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
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以及合并报
表范围的控股公司;本年度购买的江苏诚信药业有限公司 86%的股权,
12 月中旬完成交割,新的管理团队正对该公司的内控体系进行梳理。
纳 入 评 价 范 围 单 位 资 产 总 额 占 公 司 合 并 财 务报 表 资 产 总 额 的
100.00%,营业 收入 合计汇 总占 公司 合并 财务 报表营 业收 入总 额的
100.00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控环境相关的公司治理;
控制活动相关的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生产管理、
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控制手段相
关的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
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
司相关制度、流程、指引等文件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
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
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
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
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和定性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潜在错报金
缺陷认定 定性标准
额占净资产的百分比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生舞弊行为
2.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或已经发
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
重大缺陷 ≥1% 间内未加以改正;
3.财务信息系统存在重大缺陷,导致系统整
体数据存在重大差错风险,而财务报表等相
关财务数据主要依赖信息系统。
1.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存在一般性缺陷;
重要缺陷 ≥0.5%且<1% 2.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存在运行缺陷
或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较大缺陷在
定量标准:潜在错报金
缺陷认定 定性标准
额占净资产的百分比
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3.财务信息系统存在较大缺陷,导致系统整
体数据存在较大差错风险,而财务报表等相
关财务数据主要依赖信息系统。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一般
一般缺陷 <0.5% 性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和定性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潜在错报金
缺陷认定 定性标准
额占净资产的百分比
1.重大决策事项未按程序执行导致重大缺失;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巨额处罚;
重大缺陷 ≥1%
3.全球媒体频现公司直接责任的重大负面新闻
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
1.决策事项未按程序执行导致产生较大缺失;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到一般性处罚;
重要缺陷 ≥0.5%且<1% 3.一般媒体出现公司直接责任的负面新闻,波
及局部区域;
4.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一般性
一般缺陷 <0.5%
控制缺陷。
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是指虽不直接影响财务报告,但不
符合企业内部管理要求、对企业整体目标的实现将产生不利影响的事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
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