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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达威: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12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参加了历次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
会议,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监察,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审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有
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

     一、 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公司监事会召开 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11 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日期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 2 月 5 日                   1.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第九次会议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审计报告的议
                                     案;
                      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                   3.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第十次会议
                                     4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20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                   1.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第十一次会议

                      第七届监事会   1.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25 日
                      第十二次会议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第七届监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1.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十三次会议

     二、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1 年,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
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严格监督,对重要事
项进行全程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并已建立
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运作,决策合理,工作负责,认真执行股东大
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
职务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21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的财务体系完善、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
利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出具的 2021 年度审计报告,
确认了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的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外担保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
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
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监事会认
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
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
和防范作用,并得以有效执行,基本达到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公
司编制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该评价报告无异议。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相关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要求实施。

    三、 工作展望

    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继续完善监事会的运行机制,忠实履行监事会的职责,依法对董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对重大风险事项及时跟踪检查,与董
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一起共同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厦门金达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2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