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及物业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德 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关 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及物业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交易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及物业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 的事项。 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签名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颂勋 盛绪芯 赵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