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未来: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2018-06-05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
监发行字[2007]500 号)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
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
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做出
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2011 年 10 月 21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1]1676 号”
《关于核准德尔国际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批准公司公
开发行不超过 4,000 万股新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股份总数 4,000
万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88,000 万 元 ,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834,690,312.66 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 2011 年 11 月 7 日对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XYZH/2011A9009-4 号验资报告。
公司自 201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
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
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特此说明!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