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未来: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06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小企业板信息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4 号:股权激励》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德尔未
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2、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9年4月30日,该授予日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3、公司本次对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价格确定
的规定。
4、公司实施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
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
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并有助于最终提高公司业绩。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9年4月30日,向符合条件
的41名激励对象授予共132.3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44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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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名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颂勋 盛绪芯 赵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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