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1 证券简称:德尔未来 公告编号:2019-43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18年6月22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公 告》,授予日为2018年6月11日,上市日期为2018年6月26日。鉴于激励对象李万 秋、吴其忠已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将其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 135,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4.77元/股,本次注销股份占注销前 总股本比例为0.02%。 2、截至本公告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67,866,000股变更为667,731,000股。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3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李万秋、吴其忠已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回购注 销上述2人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35,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4.77元/ 股,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公 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8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1-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4月27日期间,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 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 进行了说明。 3、2018年5月3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4、2018年6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激 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确定2018年6月11日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 日,向216名激励对象授予1,738.6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18年6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公告》,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6月11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6 月26日。 6、2018年12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同意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李万秋、吴其忠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共计135,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确定 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7、2018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已离职股权激 -2-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励对象李万秋、吴其忠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135,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并于2019年12月2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8、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同意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王永恒、李博、金振林、赵国栋所持已获 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168,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独立意见,确定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 意见。该事项尚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2019年4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确定以2019年4月30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1名激励对象授予132.3万股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4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确 定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单 方面提出终止或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不 得高于授予价格。因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李万秋、吴其忠 单方面提出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而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回购 注销上述2人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35,000股限制性股票。 2、回购数量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不存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 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因此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需调整。公司 本次将合计回购注销李万秋及吴其忠合计持有的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35,000股限制性股票,占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 的0.78%。 3、回购价格 -3-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价款以授予价格4.77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4、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5、验资报告 2019年4月26日,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 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9)第317001号《验资报告》:“经我们审验,截至 2019年4月26日,贵公司已减少股本人民币135,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 民币667,731,0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667,731,000.00元”。 6、股份注销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667,866,000股减至667,731,000股。截至 本公告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增减 数量 比例 (+,一)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20,436,579.00 3.06% -135,000.00 20,301,579.00 3.04% 高管锁定股 3,050,579.00 0.46% 3,050,579.00 0.46% 股权激励限售股 17,386,000.00 2.60% -135,000.00 17,251,000.00 2.5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47,429,421.00 96.94% 647,429,421.00 96.96% 三、总股本 667,866,000.00 100.00% -135,000.00 667,731,000.00 100.00% 四、对公司可转债的影响 由于此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较小,对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转股价格影响甚微,公司此次不对未来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五、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4-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 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影响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特此公告!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四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