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未来: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31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德尔未来科技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 ,我 们认 为:公 司本 次会 计政 策变 更是根 据财 政部 颁布 的财会
[2019]16 号文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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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名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颂勋 盛绪芯 赵 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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