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未来: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20-06-24
证券代码:002631 证券简称:德尔未来 公告编号:2020-55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二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117 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246.96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369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2020 年 6 月 29 日。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议案》,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
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按照《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激励对象办理了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手续。本次符合解
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17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46.96 万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3695%。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18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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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2、2018 年 5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3、2018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
行了核实。
4、2018 年 6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
公告》,完成了激励计划所涉及到的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以 4.77
元/股的授予价格首次授予 216 名激励对象 1,738.6 万股限制性股票。该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6 月 26 日,预留部分 197.3 万股
限制性股票未登记。
5、因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李万秋、吴其忠已离职,
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2018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于 2018 年 12 月 19 日经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 2 人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35,000 股限
制性股票。
6、因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王永恒、李博、金振林、
赵国栋已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2019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经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 4 人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168,000 股限制性股票。
7、2019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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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同意确定以 2019 年 4 月 30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41 名激励对象授
予 132.3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44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
了独立意见,确定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
律意见。
8、2019 年 5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
公告》,回购注销完成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李万秋、吴其忠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
锁的共计 135,000 股限制性股票。
9、2019 年 5 月 7 日至 2019 年 5 月 17 日期间,公司对授予的预留部分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
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10、2019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 2018 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
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为 4.38 元/股。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11、2019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除原激励对象梁建强因个人原因离
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外,共有 209 名激励对象可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合
计 511.74 万股限制性股票。
12、2019 年 6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完成了激励计划所涉及到的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授
予登记工作,以 4.38 元/股的授予价格授予 40 名激励对象 131.3 万股预留限制性
股票。该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6 月 26 日。
13、2019 年 7 月 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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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因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张义群、周旭、蔡杰等
12 人已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回购注销 12 人合
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526,900 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
票 435,900 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91,000 股。
15、2020 年 4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
公告》,回购注销完成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王永恒、李博、张义群、周旭等 16
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694,900 股限制性股票。
16、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向满足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的 117 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 246.96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
解除限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确定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17、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向满足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的 32 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 35.94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
除限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确定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18、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的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考核未
达标的定制家居板块 72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 215.85 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和公司总部 24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 21.54 万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37.39 万股,回购价格为 4.77 元/股(另行加计相关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确定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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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的规定。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19、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尚未解锁的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已离职股权激励对象李志抗、彭冰、陈志忠等 13
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25.2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的
限制性股票 22.82 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 2.4 万股;首次授予部分的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4.77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4.3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确定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30%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30%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40%
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如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6 月 11
日,授予完成日为 2018 年 6 月 21 日,上市日为 2018 年 6 月 26 日。截止本公告
日,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
2、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公 司 未 发生 前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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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情形,满足解除限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售条件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
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激 励 对 象未 发生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前述情形,满足解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除限售条件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审计,地板板块
2019 年度实现净
利润 11,124.36 万
地板板块业绩考核目标 元,地板板块激励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19 年地板板块净利润不低于 对 象 第 二个 解除
1.02 亿元,或地板板块营业收入不低于 13 亿元 限 售 期 对应 部分
限 制 性 股 票
214.65 万股 均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
不同业务板 经审计,定制家居
块的业绩考 板块 2019 年度实
核目标 现 营 业 收 入
91,494.89 万元、
定制家居板块业绩考核目标 净 利 润 1,955.91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19 年定制家居板块净利润不 万元,均未完成考
低于 1 亿元,或定制家居板块营业收入不低于 12 亿 核目标,定制家居
元 板 块 激 励对 象第
二 个 解 除限 售期
对 应 部 分限 制性
股票 215.85 万股
均 不 满 足解 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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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条件,由公司回
购注销
经审计,地板板块
完成考核目标,定
公司总部业绩考核目标 制 家 居 板块 未完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19 年地板板块和定制家居板 成 考 核 指标 ,因
块均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 此,公司总部激励
部分限制性股票可全部解除限售;地板板块和定制 对 象 第 二个 解除
家居板块有一个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第二个解 限 售 期 对应 部分
除限售期对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60%可解除限售; 限制性股票 53.85
地板板块和定制家居板块均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 万股的 60%(即
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解 32.31 万股)可解
除限售 除限售,其余
21.54 万股由公司
回购注销
根 据 公 司现 行绩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效 考 核 相关 管理
根据公司现行绩效考核相关管理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 办法,激励对象绩
合格 效考核均达标,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
注:净利润指标均指未扣除股权激励成本前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相关指标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关于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9
年度业绩考核指标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20BJA50453)。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
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
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日期为:2020 年 6 月 29 日。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117 名,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
246.96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3695%。
3、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属 获授限制性 本次可解除 剩余未解
姓名 职务
板块 股票数量 限售的限制 除限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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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股) 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
(万股) 票数量(万
股)
董事、副总经理、地板
姚红鹏 地板 220 66 88
事业部负责人
董事、副总经理、地板
张立新 地板 50 15 20
生产中心负责人
史旭东 董事 总部 20 3.6 8
吴惠芳 财务总监 总部 30 5.4 12
何 霞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总部 20 3.6 8
公司总部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
109.5 19.71 43.8
骨干 21 人
地板板块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技术)
445.5 133.65 178.2
骨干 91 人
定制家居板块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
719.5 0 287.8
(技术)骨干 72 人
合计 1,614.5 246.96 645.8
注: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激励对象中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在职期间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剩余75%股份将
继续锁定。同时,其买卖股份应遵守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实为准。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增减
数量 比例 (+,一)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6,137,279.00 2.41% -1,920,500.00 14,216,779.00 2.13%
其中:高管锁定股 3,385,579.00 0.50% +908,500.00 4,294,079.00 0.64%
股权激励限售股 12,751,700.00 1.91% -2,829,000.00 9,922,700.00 1.4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52,218,478.00 97.59% +1,920,500.00 654,138,978.00 9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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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股本 668,355,757.00 100.00% 0 668,355,757.00 100.00%
注:1、以上增减变动情况为公司部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及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期解除限售所致;
2、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获得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5、《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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