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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尔未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2021-01-12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作为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尔未来”、“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认
真、审慎的核查,特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4 号)的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3 日公开发行了 63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3,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103.30 万元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1,896.7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 XYZH/2019BJA100383 号《德
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19 年 4 月 10 日止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公司 2018 年 6 月 4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8 年 6 月 20 日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
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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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号
 1    年产智能成套家具 8 万套项目                        32,437.00           30,600.00
 2    3D 打印定制地板研发中心项目                          8,787.36            8,500.00
 3    智能成套家具信息化系统及研发中心项目               13,496.04           10,9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3,000.00           13,000.00
                     合计                                67,720.40           63,000.00

     三、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增加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原实施地点                  增加后的实施地点
                                                               七都镇人民东路
                              七都镇人民东路           【吴国用(2016)第 1070043 号】、
3D 打印定制地板研发中
                        【吴国用(2016)第 1070043           七都镇七都大道北侧
       心项目
                                   号】                  【苏(2020)苏州市吴江区第
                                                                  9024690】

     四、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鉴于公司通过招拍挂新获土地,为了统筹公司各产品线生产布局,提高管理
效率,故公司拟增加 3D 打印定制地板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即在原实施地点
的基础上,将实施地点扩展至新获土地,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在上述
实施地点范围内灵活调配生产设备、生产计划等生产经营相关工作,以推进募投
项目顺利实施。

     五、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影响

     增加该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该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
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
响。本次对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本次增资的审核程序和相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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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 1 月 11 日,公司已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
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德尔未来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
地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规
划和发展需要。国泰君安对德尔未来本次审议的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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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徐慧璇                       彭   晗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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