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1 证券简称:德尔未来 公告编号:2021-31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1 年 5 月 11 日(星期二)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1 日上午 9:15-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 3333 号德尔广场 B 栋 21 楼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汝继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 、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授 权 委 托 代 表 13 人 , 代 表 股 份 数 量 -1-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428,678,54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4.4066%,其中:现场出席股东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1 人,代表股份数 428,640,74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4.40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 人,代表股份数 37,80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0057%。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5 人,代表股 份数量 3,624,70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5446%。 8、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和见 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28,678,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28,678,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28,678,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428,678,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2-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8,678,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624,7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 股份 的 100.0000% ;反 对 0 股, 占出席 会议 中小 投资 者所 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0 年度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159,4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624,7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 股份 的 100.0000% ;反 对 0 股, 占出席 会议 中小 投资 者所 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德尔集团有限公司、汝继勇先生、姚红鹏先生、张立新先生、史旭 东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股东持有 362,519,112 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0 年度薪酬或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8,678,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624,7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 股份 的 100.0000% ;反 对 0 股, 占出席 会议 中小 投资 者所 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公司监事张芸先生、朱斌先生、童颖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与 考核方案的议案》 -3-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5,230,9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624,7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 股份 的 100.0000% ;反 对 0 股, 占出席 会议 中小 投资 者所 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德尔集团有限公司、汝继勇先生、姚红鹏先生、张立新先生、史旭 东先生、吴惠芳女士、何霞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股东持有 363,447,612 股。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8,678,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624,7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 股份 的 100.0000% ;反 对 0 股, 占出席 会议 中小 投资 者所 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8,678,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624,7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 股份 的 100.0000% ;反 对 0 股, 占出席 会议 中小 投资 者所 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8,678,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4-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8,678,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624,7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 股份 的 100.0000% ;反 对 0 股, 占出席 会议 中小 投资 者所 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8,678,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624,7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 股份 的 100.0000% ;反 对 0 股, 占出席 会议 中小 投资 者所 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8,678,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28,678,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624,7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 股份 的 100.0000% ;反 对 0 股, 占出席 会议 中小 投资 者所 持股 份的 -5-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427,7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624,7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 股份 的 100.0000% ;反 对 0 股, 占出席 会议 中小 投资 者所 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德尔集团有限公司、汝继勇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股东持有 358,250,812 股。 (十七)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 年-2023 年)》 表决结果:同意 428,678,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624,7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 股份 的 100.0000% ;反 对 0 股, 占出席 会议 中小 投资 者所 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及物业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21,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624,7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 股份 的 100.0000% ;反 对 0 股, 占出席 会议 中小 投资 者所 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德尔集团有限公司、汝继勇先生、王沫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 述股东持有 419,857,042 股。 -6-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及物业管理 合同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821,5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624,7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 股份 的 100.0000% ;反 对 0 股, 占出席 会议 中小 投资 者所 持股 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德尔集团有限公司、汝继勇先生、王沫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上 述股东持有 419,857,042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鹏、张雨晨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 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