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未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1-10-30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德尔未来
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的提名、决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所聘任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人员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教育背
景、任职经历、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制度中对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的要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亦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李红仙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签名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颂勋 盛绪芯 赵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