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尔未来: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0
事前认可意见
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
相关议案及资料,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
影响,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后,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前期担任公司财务审
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细致严谨,我们认为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续聘其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将
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
关规定,关联交易内容和定价政策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同意公司制定的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相关交易有利于支持公
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均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
利进行。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
避表决。
事前认可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德尔未来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名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颂勋 盛绪芯 赵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