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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道明光学: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2020-05-19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0-029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
登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0 年 5 月 18 日(周一)下午 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

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道
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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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智彪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为297,727,1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6669%,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琦、李昊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为297,723,4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6663%。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1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为3,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6%。
    3、中小投资者(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以及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以下同)共计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700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0.0006%。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297,723,4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3,7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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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297,723,4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3,7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297,723,4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3,7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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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297,723,4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3,7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3,700 股(其中,

因 未 投 票 默 认 弃 权 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9年度公司利润分配的预案>的议案》

    同意 297,723,4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

反对 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10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297,723,4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8%;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3,7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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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00%;弃权 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 意 297,727,10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的议案》

     同 意 297,727,10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3,7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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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独立董事述职
    公司独立董事陈良照、蔡宁、陈婧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张琦律师、李昊律师出席并见证了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

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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