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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道明光学: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0-06-10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0-033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次实施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分配

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

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19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624,599,09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

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

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

税款0.0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

款0.0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0年6月17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0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43     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

2           08*****258     浙江道明投资有限公司

3           01*****243     胡智彪

4           06*****641     胡慧玲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5        00*****294      胡慧玲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年6月9日至登记日:2020

年6月16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

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东吴路581号道明光学股份

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钱婷婷

    咨询电话:0579-87321111

    传真电话:0579-87312889

    六、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