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明光学: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6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认真审阅有关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资
料及财务数据后,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截止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道明科创实业
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对象 担保额 实际发生日期 累计担保 担保 是否履
担保期
名称 度 (协议签署日) 余额 类型 行完毕
自贷款银行与购买
道明安防 客户签订借款合同
根据每个购买
小微园项 连带 并发放贷款之日起
客户与贷款银
目按揭贷 70,000 53,754.53 责任 至购买客户所购工 否
行实际签订借
款客户 担保 业厂房办妥不动产
款合同日期
抵押登记至贷款银
行名下为止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发生额为 64,084 万元,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道明科创实业有限公司对安防小微园项目的购
房客户固定资产购建贷款提供的阶段性担保。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53,754.53 万元,其中追加了本公司承担连带责
任的担保余额为 7,817 万元,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比例为 25.95%。上述担保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通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
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2、除上述担保事项外,2022 年上半年度公司没有发生为控股股东
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其它任何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或个人
提供担保的情况。
3、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的
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等严格控制对外
担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避免了违规
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的资产安全。
(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陈连勇:
蔡 宁:
金 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