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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道明光学: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12-3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22-048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

全体董事。

    2、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30 日上午 10:30 以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其中参与通

讯表决董事 4 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智彪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第五届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经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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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同意聘任袁鹏羿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袁鹏羿先生简历附后。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编号 2022-049《关

于公司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2、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胡浩

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经本次

会议审议,同意补选胡浩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胡浩亨先生简历附后。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编号 2022-050《关

于董事辞任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有关意见于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决定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 13:00 开始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并需提交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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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等法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编号 2022-051《关

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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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袁鹏羿,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2005 年 10 月至 2013 年 10 月曾任上

海申华声学装备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3 年 11 月至 2017 年 2 月曾

任卓勒(上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7 年 3 月至 2022

年 7 月曾任申通快递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总监、省区财务管理部总监等

职务。2022 年 10 月进入本公司。

    截至公告披露日,袁鹏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

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

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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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胡浩亨,199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

历。2021 年 6 月至 2022 年 2 月曾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分析师;

2022 年 2 月进入本公司,负责外贸业务。

    胡浩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184,370 股,系公司实际控制

人、董事长胡智彪先生之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胡智雄先生

之侄,公司董事胡锋先生之堂弟。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

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

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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