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18-058 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一)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三)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1 月 8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1 月 7 日- 2018 年 11 月 8 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7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11 月 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镇南小区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陶建伟先生。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棒杰数码针 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0 人,代表股 份 258,753,5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6.1284%。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258,733,08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56.124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0,500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0.0044%。 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4,331,05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9395%。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 务所律师到现场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741,5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4%;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19,0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229%;反对 1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7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753,5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31,0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回购股份的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753,5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31,0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753,5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31,0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753,5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31,0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回购股份的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753,5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31,0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753,5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31,0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753,5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31,0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份回购相关事宜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753,5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31,05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项也、宋慧清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 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