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棒杰股份 股票代码:002634 信息披露义务人:陶建伟、陶建锋、陶士青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18 年 12 月 12 日 1 声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 及部门规章的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 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拥有 权益的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 录 释 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3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1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6 3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陶建伟、陶建锋、陶士青 出让人 棒杰股份、上市公 指 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 受让人、北京点创 指 北京点创先行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指就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浙江棒 本报告书 指 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陶建伟、陶建锋、陶士青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通过 本次权益变动、本 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棒杰股份 63,297,901 股 指 次交易 无限售流通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73%)的权 益变动行为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陶建伟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7251972********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科技新村**** 联系方式:1350689**** 通信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华街 21 号 是否取得国外居住权:否 姓名:陶建锋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7251978********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 联系方式:1381995**** 通信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华街 21 号 是否取得国外居住权:否 姓名:陶士青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7251970********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稠城街道胜利二区**** 联系方式:1360689**** 通信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苏华街 21 号 是否取得国外居住权:否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陶建伟与陶建锋为兄弟关系,陶建伟与陶士青为姐弟关系, 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陶建伟 172,867,500 37.50% 陶建锋 53,928,904 11.70% 陶士青 26,395,200 5.73% 合计 253,191,604 54.9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的发行在外股份 总额 5%以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6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基于个人资金需求规划,同时降低股 票质押比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的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减少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7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陶建伟及其一致行动人陶建锋、陶士青持有公司股份 253,191,6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92%;本次权益变动后,陶建伟及其一致 行动人陶建锋、陶士青持有公司股份 189,893,7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19%。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陶建伟 172,867,500 37.50% 129,650,625 28.12% 陶建锋 53,928,904 11.70% 40,446,678 8.77% 陶士青 26,395,200 5.73% 19,796,400 4.29% 合计 253,191,604 54.92% 189,893,703 41.19%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8 年 12 月 12 日,公司控股股东陶建伟及其一致行动人陶建锋、陶士青 分别与北京点创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 甲方一:陶建伟 甲方二:陶建锋 甲方三:陶士青 乙方(受让方):北京点创先行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2、转让标的 甲方同意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条款和条件,向乙方合计转让其持有的 棒杰股份 63,297,901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棒杰股份 总股本的 13.73%。乙方同意按照协议约定条款和条件受让标的股份。 3、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 8 经双方协商一致,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按照本协议签署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棒 杰股份股票收盘价九折确定,为人民币 4.15 元/股,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262,686,289 元。 本次股份转让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转让股数 每股价格 转让价款 转让方 受让方 (股) (元) (元) 陶建伟 43,216,875 4.15 179,350,031 北京点创先行航空 陶建锋 13,482,226 4.15 55,951,238 科技有限公司 陶士青 6,598,800 4.15 27,385,020 合计 - 63,297,901 - 262,686,289 若标的股份自本协议签署日至股份过户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事项,则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款总额不变,每股价格和转让数量应按照中 国证监会的规定相应除权调整。 于本协议签署日当天,乙方将定金人民币 50,000,000 元支付至甲方一指定 的账户。本协议签署后,甲方一为本次股份转让开立专项账户,甲方一和乙方共 同对该账户预留印鉴进行共同监管。本协议签署后五日内,乙方将本次股份转让 款扣除定金后的金额共计人民币 212,686,289 元支付至专项账户。 4、标的股份过户 本协议签署后的两个交易日内,甲乙双方应根据法律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履行 有关信息披露义务,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合规性确认。如果监管部门不批准 本次股权交易,甲方应当在收到回复当日返回乙方定金,本协议自动终止。 在乙方将股份转让款支付到专项账户一个工作日内,甲方申请办理标的股份 解除质押手续。甲方解除质押手续办理完毕后一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申请合规性确认。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合规性确认文件后两个交易日内,甲 乙双方向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标的股份的过户申请。 5、税费 因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税费,由甲乙双方依据相关法 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各自承担。 9 6、双方的陈述、保证和承诺 6.1 甲方的陈述、保证和承诺 (1)甲方保证其合法持有标的股份,在申请过户登记时,标的股份不存在 任何质押、冻结等他项权利或权利限制,不存在任何第三人对标的股份拥有权利 或权益的情况,亦不存在任何争议和纠纷。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法院发出的生效判决或裁定、政府机构发出的命令,不会违反作为缔约一方对其 有约束力的合同、协议、承诺或有关安排。 (3)甲方保证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 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配合办理标的股份转让相关的审批、过户手续。 (4)甲方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包括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未披 露的关联交易或上市公司为甲方提供担保等情形。 (5)甲方保证,在为本协议的签署所进行的谈判和协商的过程中,甲方向 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6)甲方保证,甲方在乙方对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开展尽职调查的过程 中未向乙方隐瞒关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重要信息。 (7)甲方承诺,于过户登记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 过渡期内新增控股子公司以及已签署交易协议但尚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的目标 公司等)均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的债务及或有负债,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借款、 对外担保、预收账款、应付账款、应缴税金;任何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 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重大侵权之债;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任 何重大的争议、诉讼、仲裁、税务、行政处罚及任何重大潜在纠纷等。 (8)甲方将共同且连带地按本协议约定以及法律法规之规定承担由于违反 上述各款保证及承诺而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任 何损失。 6.2 乙方的陈述、保证和承诺 (1)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法院发出的生效判决或裁定、政府机构发出的命令,不会违反作为缔约一方对其 有约束力的合同、协议、承诺或有关安排。 10 (2)乙方具备履行本协议的能力,将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及时足额的支 付股份转让款。 (3)乙方保证其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受让标的股份的主体资格。 (4)乙方保证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 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配合办理标的股份转让相关的审批、过户手续,遵守法 律法规关于股份锁定期的要求。 7、协议的生效及解除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在乙方足额支付定金后生效。如 果乙方未按时支付定金,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在下列情况下解除: ①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甲方应在两日内返还乙方前期支付的全部款项。 ②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 ③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况。 三、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当事人提出的股份转让 申请进行合规性确认,本次协议转让尚须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四、本次权益变动标的股份的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方式拟转让其持有的上 市公司 63,297,901 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存在部分质押限制情况。除此之外,本次 协议转让涉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限制股份转让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查封、 冻结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在标的股份过户前解除 部分标的股份的质押状态,因此本次权益变动股份过户时,将不存在权利限制的 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已经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中所约定的内容外, 协议双方未曾就本次股份转让设置任何附加特殊条件、未签署任何补充协议、协 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亦未就转让方在棒杰股份中拥有权 11 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六、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陶建伟及其一致行动人陶建锋、陶士青持有公司股份 253,191,6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92%,陶建伟为公司控股股东,陶建锋、 陶士青为其一致行动人;北京点创未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陶建伟及其一致行动人陶建锋、陶士青持有公司股份 189,893,70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1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北京点创持有公司股份 63,297,9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73%,为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权发生变更,因此,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 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 生影响。 七、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对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受让 意图等进行了合理的调查和了解。经核查,北京点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主 体资格及资信情况符合《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其对棒杰股 份的负债或未解除棒杰股份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棒杰股份利益的其他 情形。 12 第四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 证券交易系统买卖棒杰股份股票的行为。 13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 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交易 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1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原件; 3、《股份转让协议》。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 资部,以备查阅。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陶建伟 陶建锋 陶士青 签署日期:2018 年 12 月 12 日 16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 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棒杰股份 股票代码 002634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陶建伟 杭州市西湖区科技新村**** 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有无一致行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 有 √ 无 □ 动人 份数量变化 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 (可多选) 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17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172,867,500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 37.50%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后,信息披露 变动数量: 43,216,875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比例: 9.37%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129,650,62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12%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18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陶建伟 签署日期:2018 年 12 月 12 日 19 附表二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 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棒杰股份 股票代码 002634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陶建锋 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 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有无一致行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 有 √ 无 □ 动人 份数量变化 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 (可多选) 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20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53,928,904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 11.70%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后,信息披露 变动数量:13,482,226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比例: 2.92%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40,446,6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77%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 12 个月内继 是 √ 否 □ 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21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陶建锋 签署日期:2018 年 12 月 12 日 22 附表三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浙江省义乌市苏溪镇 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棒杰股份 股票代码 002634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浙江省义乌市稠城街道胜利二 陶士青 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区**** 有无一致行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 有 √ 无 □ 动人 份数量变化 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 (可多选) 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23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 26,395,200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 5.73%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后,信息披露 变动数量: 6,598,800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比例: 1.43%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19,796,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9%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24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 准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陶士青 签署日期:2018 年 12 月 12 日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