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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棒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2-23  

						           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企业版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
则,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就以
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苏州武大棒杰医疗健康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的独立意见
    全资子公司棒杰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棒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本次参
与投资设立苏州武大棒杰医疗健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契合,可以充分利用专业投资
团队的经验和资源并有效利用棒杰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获得的私募基金管
理人资格优势,推动公司向医疗健康产业转型升级进程。同时,通过投资优秀项
目和企业带来资本增值收益,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利益。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
立苏州武大棒杰医疗健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苏州武大棒杰
医疗健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韩 建                    陶宝山                   孙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