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9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棒杰股份”或“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拟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2021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登载于《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3 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对筹划及终止重大资产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进行了 自查,本次自查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重组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之首次 披露重组事项(2020 年 9 月 2 日)前六个月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事项首次 披露之日止(2021 年 9 月 13 日)。 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一) 棒杰股份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 (二) 棒杰股份控股股东; (三) 交易对方及其有关知情人员; (四) 标的公司及其有关知情人员; 1 (五) 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六) 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 三、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查范围内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一) 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范围内机构和人员(中 金传化(宁波)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相关人员除外)出 具的自查报告和书面说明,自查期间上述主体及其近亲属交易上市公司股票的具 体情况如下: 职务/关联 股份变动情 核查期末持 姓名 交易性质 交易日期 关系 况(股) 股情况(股) 交易对方深 2020.9.8 130,000 圳仲凯盛堂 买入 2020.9.9 470,000 科技合伙企 2020.9.18 16,000 肖志军 业(有限合 0 伙)执行事 2020.9.21 316,000 卖出 务合伙人刘 2020.9.24 300,000 红之配偶 华付信息 买入 2020.9.21 2,000 董美林 0 董事 卖出 2020.10.20 2,000 2020.9.2 134,500 华付信息董 买入 2020.9.21 1,100 唐敏 事董美林之 0 2020.9.22 27,100 配偶 卖出 2020.10.16 162,700 原联储证券 2021.8.24 110,000 并购业务部 2021.8.27 40,000 夏泉贵 负责人(已 买入 2021.8.30 10,000 0 于 2021 年 5 2021.9.2 18,500 月 11 日离 2021.9.3 200 2 职) 2021.9.6 51,300 2021.9.7 10,000 2021.9.8 30,000 2021.9.9 60,000 卖出 2021.9.10 210,000 联储证券项 买入 2021.8.11 2,000 目经办人员 朱建明 0 朱文倩之父 卖出 2021.8.12 2,000 亲 华付信息董 买入 2021.8.19 1,300 蔡欣怡 事蔡达之子 买入 2021.8.20 1,100 0 女 卖出 2021.8.31 2,400 华付信息董 买入 2021.8.23 19,400 范莉 事蔡达之配 0 卖出 2021.8.31 19,400 偶 (二) 相关人员关于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说明 对于肖志军自查期间内买入棒杰股份股票的行为,肖志军出具说明: 1、本人自 2020 年 9 月 8 日至 2020 年 9 月 18 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方式合计买入 616,000 股棒杰股份的股票,买入金额共计 4,366,000 元。自 2020 年 9 月 21 日至 2020 年 9 月 24 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 价方式合计卖出 616,000 股棒杰股份的股票,卖出金额共计 4,587,864 元。 2、本人长期于股票二级市场进行投资,在棒杰股份重组预案公告后,本人 买卖前述股票系本人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公开披露信息的独立判断作出的 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在交易之前以及交易过程中, 本人未知晓任何关于本次重组的未公开信息,也没有其他人向本人提供买卖棒杰 股份的投资建议。 对于董美林自查期间内买入棒杰股份股票的行为,董美林出具说明: 1、本人于 2020 年 9 月 21 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买入 2,000 股棒杰股份的股票,买入金额共计 14,700 元。本人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 3 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卖出 2,000 股棒杰股份的股票,卖出金额 共计 15,460 元。 2、在棒杰股份重组预案公告后,本人买卖前述股票系本人基于对股票二级 市场行情、公开披露信息的独立判断作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交易的情形。在交易之前以及交易过程中,本人未知晓任何关于本次重组的未公 开信息,也没有其他人向本人提供买卖棒杰股份的投资建议。 对于唐敏自查期间内买入棒杰股份股票的行为,唐敏出具说明: 1、本人自 2020 年 9 月 2 日至 2020 年 9 月 22 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方式合计买入 162,700 股棒杰股份的股票,买入金额共计 1,488,153 元。2020 年 10 月 16 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卖出 162,700 股 棒杰股份的股票,卖出金额共计 1,244,688 元。 2、在棒杰股份重组预案公告后,本人买卖前述股票系本人基于对股票二级 市场行情、公开披露信息的独立判断作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交易的情形。在交易之前以及交易过程中,本人未知晓任何关于本次重组的未公 开信息,也没有其他人向本人提供买卖棒杰股份的投资建议。 对于夏泉贵自查期间内买入棒杰股份股票的行为,夏泉贵出具说明: 1、本人自 2021 年 8 月 24 日至 2021 年 9 月 8 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方式合计买入 270,000 股棒杰股份的股票,买入金额共计 1,593,659 元。于 2021 年 9 月 9 日至 9 月 10 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卖 出 270,000 股棒杰股份的股票,卖出金额共计 1,683,587 元; 2、本人已于 2021 年 4 月向联储证券提出辞职,并于 5 月 11 日得到正式批 准。本人离职后转而从事实业投资,不再属于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亦未 知晓任何关于本次重组的未公开信息。本人买卖前述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离职之 后,买卖行为系本人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技术指标分析、公开披露信息的 独立判断作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对于朱建明自查期间内买入棒杰股份股票的行为,朱建明出具说明: 1、本人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买入 2,000 股棒杰股份的股票,买入金额共计 11,080 元。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通 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卖出 2,000 股棒杰股份的股票,卖出金额共 4 计 11,160 元; 2、本人长期于股票二级市场进行投资,在棒杰股份重组草案公告后,本人 买卖前述股票系本人基于对股票二级市场行情、公开披露信息的独立判断作出的 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在交易之前以及交易过程中, 本人未知晓任何关于本次重组的未公开信息,也没有其他人向本人提供买卖棒杰 股份的投资建议。 对于蔡欣怡自查期间内买入棒杰股份股票的行为,蔡欣怡出具说明: 1、本人于 2021 年 8 月 19 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买入 1,300 股棒杰股份的股票,买入金额共计 7,714 元;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通过证 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买入 1,100 股棒杰股份股票,买入金额共计 6, 352 元;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卖出 2,400 股棒杰股份的股票,卖出金额共计 14,066 元。 2、在棒杰股份重组草案公告后,本人买卖前述股票系本人基于对股票二级 市场行情、公开披露信息的独立判断作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交易的情形。在交易之前以及交易过程中,本人未知晓任何关于本次重组的未公 开信息,也没有其他人向本人提供买卖棒杰股份的投资建议。 对于范莉自查期间内买入棒杰股份股票的行为,范莉出具说明: 1、本人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买入 19,400 股棒杰股份的股票,买入金额共计 111,356 元;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通 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卖出 19,400 股棒杰股份的股票,卖出金额 共计 115,430 元。 2、在棒杰股份重组草案公告后,本人买卖前述股票系本人基于对股票二级 市场行情、公开披露信息的独立判断作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交易的情形。在交易之前以及交易过程中,本人未知晓任何关于本次重组的未公 开信息,也没有其他人向本人提供买卖棒杰股份的投资建议。 四、 自查意见 公司在筹划及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制内 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票交易查询信息 5 以及自查范围内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及相关说明,上述个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属投资者依据市场公开信息进行判断的投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关联, 不属于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除上述情况外, 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6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