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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棒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07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对提交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就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 关于《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出席人数、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
等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实施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
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和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
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促进长期、稳定发展;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
创造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
争力。
    4、公司已按照《指导意见》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和表决
结果符合相关规定,与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益冲突或潜在利益冲突的董
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实施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将员
工持股计划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张   诚                杨隽萍                  孙建辉




                                                     2022 年 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