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10-15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听取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
料,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拟审议的《关于拟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拟出售资产事项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原则,不存
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将在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回避
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张 诚 杨隽萍 孙建辉
2022 年 10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