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2-09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对提交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就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辞职的独立意见
因工作调整原因,陶建伟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及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陶建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披露陶建伟先生的辞
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陶建伟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我们同意陶建伟先生的辞职事项。
二、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本次选举公司董事长、 副董事长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陈剑嵩先生、陶建伟先生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专
业能力能够胜任所任职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因此,我们同意选举陈剑嵩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主任委员,并同意其代行总经理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总经理为止;同意选
举陶建伟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三、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履历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聘任的高级管
理人员具备担任公司高管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
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
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我们同意聘任郑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王心烨女士为公司财务
总监。
四、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股权系为加快落实公司“无缝服装+光伏”双主业的战
略转型目标,推动公司战略转型升级,同时将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的未来发展定
位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进行调整,建立与公司战略发展相适应的分子公司定位,
有效整合资源,降低经营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该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本次划转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亦不会导致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
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划转股权的事项。
五、 关于与全资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股份转让属于为加快落实公司“无缝服装+光伏”双主业的战略转型目标,
推动公司战略转型升级,同时将公司参股公司的未来发展定位根据公司战略发展
规划进行调整,建立与公司战略发展相适应的分子公司定位,有效整合资源,降
低经营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此外,公司做为参股公司棒杰小贷(股票代码:
833118)的发起股东,旨在优化棒杰小贷股东结构,符合公司及棒杰小贷的发展
战略。本次股份转让不涉及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意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事项。
六、 关于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签订高效光伏电池项目投资协议并成立项
目公司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结合自身战略转型优势及我国光伏产业快速发展的机遇,依
托战略股东光伏领域的丰富经验和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体制创新、发展活
力及产业政策支持,投资建设 10GW 高效光伏电池片生产基地,实现公司主营业务
向光伏产业的战略转型升级,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支
持,是公司实施战略发展的重要举措,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
此次签订投资协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签订高效光伏电池项目投资协议并成立项目公司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张 诚 杨隽萍 孙建辉
2022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