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宇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14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后,对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
见:
1、 经核查,徐强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
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
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调查;经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徐强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3、经了解,我们认为:徐强先生熟悉董事会秘书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
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
同意聘任徐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签字详见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