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 关于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北 京 上 海 深 圳 福 州 杭 州 广 州 昆 明 天 津 成 都 宁 波 西 安 南 京 南 宁 济 南 重 庆 苏 州 长 沙 太 原 武 汉 乌 鲁 木 齐 贵 阳 香 港 巴 黎 马 德 里 硅 谷 斯 德 哥 尔 摩 郑 州 石 家 庄 纽 约 福 州 市 台 江 区 望 龙 二 路 1 号 I F C 福 州 国 际 金 融 中 心 4 3 层 郵 編 :3 50 004 43/F, Int ern ation al Fin an cial C ent er, No.1 Wanglon g 2 nd Ave nue , Taiji ang Dist rict , Fu zho u,3 50004 ,P.R .Chin a 電 話/ Te l: ( +86 )(59 1) 88115 333 傳 真/ F a x: ( +86 )(59 1) 8833 8885 網 址/ We bsite:http://w w w.g ra ndall .c o m.cn 二〇二〇年五月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 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 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会议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 的核查和验证,审查了公司向本所律师提供的《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到 会登记表、本次会议议案等与本次会议召开相关的文件或材料,并参加了公司本 次会议的全过程。 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 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公告材料,随同其他须公告的文 件一起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 公司为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全部或部分用于任何其他 目的。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2020 年 4 月 2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14:00 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业区洞山西路公司会议室 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0 年 4 月 25 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 了《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 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期限及会议审议事项,说明了股东 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 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会议联系方式等事项,符合《公司章程》的要 求。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会议于:2020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14:00 在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闽江口工 业区洞山西路公司会议室召开。鉴于董事长未出席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表决, 一致同意推举公司董事林汝捷 2 先生(公民身份证号码:350103********0153) 担任公司本次会议的主持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 2020 年 5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 2020 年 5 月 18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 关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格。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情况及办理登记手续提交的身份证明,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公司股份 6,076,668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0.9015%。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 行表决的股东共 9 人,代表公司股份 1,033,1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1533%。 前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身份。 (三)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除上述股东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和其他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 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投票表决 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由律师、股东代表和监事代表进行 计票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网络 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 的投票权总数和统计数。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对议案合并统计现 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 经查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及表决的各项议案均为公司会议通知中所列 出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859,76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6.4837%;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516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51,768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859,76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6.4837%;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516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51,768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2019 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859,76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6.4837%;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516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51,768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6,859,76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6.4837%;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516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51,768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859,76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6.4837%;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516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51,768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859,76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6.4837%;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516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51,768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859,76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6.4837%;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516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51,768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8.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为:同意:6,859,76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6.4837%;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516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51,768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为:同意:6,859,76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6.4837%;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516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51,768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为:同意:6,859,76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6.4837%;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516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51,768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04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为:同意:6,859,76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6.4837%;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516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51,768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0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为:同意:6,859,76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6.4837%;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516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51,768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06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为:同意:6,859,76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6.4837%;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516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51,768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07限售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6,859,76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6.4837%;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516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51,768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08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为:同意:6,859,76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6.4837%;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516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51,768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0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为:同意:6,859,76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6.4837%;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516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51,768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10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为:同意:6,859,76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6.4837%;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516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51,768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859,76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6.4837%;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516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51,768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859,76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6.4837%;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516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51,768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859,76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6.4837%;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516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51,768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后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859,76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6.4837%;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516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51,768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859,76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6.4837%;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516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51,768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859,76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6.4837%;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516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51,768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859,76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6.4837%;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516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51,768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859,76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6.4837%;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516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51,768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859,76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6.4837%;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5163%;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351,768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3922%;反对:250,0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78%;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780,66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5.3712%;反对:329,1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6288%;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272,668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540%;反对:329,1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46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780,66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5.3712%;反对:329,1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6288%;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272,668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540%;反对:329,1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46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780,66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5.3712%;反对:329,1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6288%;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272,668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540%;反对:329,1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46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1. 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审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5,637,6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79.2937%;反对:903,5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2.7079%;弃权:568,66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984%。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29,6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911%;反对:903,5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064%;弃权:568,668股,占参加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025%。 22.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780,668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5.3712%;反对:329,10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4.6288%;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为:同意:1,272,668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540%;反对:329,10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460%;弃权:0股,占参加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法律意见书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规定的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 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关于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之签字页]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 律所负责人: 姚仲凯 经办律师: 郭里铮 江建华 2020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