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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雪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2021-06-01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
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
度,基于客观及独立判断的立场,关于新增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表以下
独立意见:

    上市公司新增预计 2021 年度与欧新特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日常经营需
要,该交易符合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执行价格及条件公允,不会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其按照相
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因此,我们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表
示认可。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潘   琰、洪   波、曾政林
                                                             2021 年 5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