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跨境通: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8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跨境通宝

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就公司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

部控制相关文件,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

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法人治理、日常管理、信

息披露、对外担保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部控制的规定进行,并且对各环

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进行了合理控制。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

地反应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际运行情况。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我们对公司 2022 年度对

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2022 年度,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

公司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下属

公司提供的担保,我们认为公司的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及

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

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该预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

况、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故意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

资格,为公司出具的《2022 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

度的财务状况,很好地履行了作为年审会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具备足够的独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

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

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

司资产状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关于《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

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

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说明真实、客

观的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

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本页无正文,为《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苏长玲                杨   波                  王丽珠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