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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高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2019-04-25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计说明
                             天健审〔2019〕3-199 号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高股份公司)2018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
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计了后附的
永高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18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永高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
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永高股份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永高股份公司 2018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永高股份公司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
和相关资料编制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永高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
表发表专项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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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
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审计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
理保证。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永高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
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
和相关资料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永高股份公司 2018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国梁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孙慧敏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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