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3 债券代码:128099 债券简称:永高转债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日期及时间: 现场会议:2020 年 8 月 7 日下午 14:00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8 月 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8 月 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 结束时间为 2020 年 8 月 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 555 号永高双浦新厂区 公司总部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卢震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东 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7、会议出席情况: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787,276,191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23,200,000 股的 70.0923%。 现 场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11 人 , 代 表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784,453,254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23,200,000 股的 69.8409%; 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2,822,937 股,占 公司总股本 1,123,200,000 股的 0.2513%。 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4,056,647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23,200,000 股的 0.3612%。 出席或列席大会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续督导机构 代表。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第五届非独立董事 本次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卢震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87,272,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052,748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39%。 1.02 选举张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87,272,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052,748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39%。 1.03 选举冀雄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87,272,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052,748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39%。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1.04 选举张航媛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87,272,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052,748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39%。 1.05 选举陈志国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87,272,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052,748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39%。 1.06 选举翁业龙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87,272,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052,748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39%。 2、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第五届独立董事 本次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王旭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87,272,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052,748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39%。 2.02 选举毛美英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87,069,3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849,8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022%。 2.03 选举肖燕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787,272,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052,7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39%。 3、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 选举李宏辉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787,069,3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7%。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849,8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9022%。 3.02 选举陶金莎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787,272,29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052,74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9.9039%。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87,276,1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056,64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投反对票代表股数为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注:议案 4 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下称“国浩所”)指派律师 现场见证,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所出具的《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