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2-28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公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
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将审议的《关
于 2022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定向发行增资扩股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已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提请本人审议,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
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行为。
2、本次关联交易尚待履行的程序:本次关联交易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
并在关联董事回避情况下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3、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 202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定向发行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董事会事前提交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定向发行增资扩股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公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元新能”)通过增资扩股获取融资资金用于公元新能的经营,
有利于公元新能增强资本实力,优化股权结构,本次交易定价依据本次发行目的、
公司所处行业现状、经营前景、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定价
公允合理,不影响公司对其控制权,不会影响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
现有资产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综上,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 旭
肖 燕
毛美英
2023 年 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