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3-31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公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
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
35 号)以及《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背景及原因
财政部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解释
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
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问题,并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财政部 2022 年 11 月 30 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解释了“关
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
理”的问题,并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
融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
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