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股份: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03-31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公元股份”)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对公元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 号文核准,公元股份于 2020
年 3 月 11 日公开发行 7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00 元,发行总额
为 700,000,000.00 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 5,141,509.43 元后实际收到的金
额为 694,858,490.57 元,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不含税外部费用 3,300,985.12 元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 691,557,505.45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13 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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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
黄岩支行、子公司湖南公元建材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连
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黄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公司在浙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小微企业专营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3450020710120100015823 的银行账户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注销;公司在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350677630998 的银行账户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注销。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以自筹资金实施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投资,
截至 2020 年 3 月 27 日,公司累计先期投入 14,792.06 万元,其中湖南新建年产
8 万吨新型复合材料塑料管道项目先期投入 7,638.07 万元,黄岩新建年产 5 万吨
高性能管道项目先期投入 7,153.99 万元。上述先期投入募投项目事项业经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关于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89 号)。
2020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
14,792.06 万元。
2、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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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2 年 2 月 2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并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在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进行了公告。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6,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3 年 3 月 7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并于 2023 年 3 月 8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进行了公告。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达到预定
承诺投资总 累计投入情 项目完工情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可使用状态时
额 况 况
间
新建年产8万吨新
型复合材料塑料 41,700 33,700 28,010.94 完工 2023年6月
管道项目
新建年产5万吨高
性能管道建设项 32,022 25,000 25,357.31 完工 2022年8月
目
补充流动资金 11,300 11,300 10,455.75 完成 -
合 计 85,022 70,000 63,824.00 - -
注: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发行费于补充流动资金账户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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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3 月 28 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共累计使用资金 63,824.00 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 5,689.06 万元(含利息收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余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 注
额
新 建年 产 8万 吨新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复合材料塑料管道项 1207031129202000584 5,689.06 -
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
目
新 建年 产 5万 吨高性 中国银行股价有限公 项目完工
350677630998 0.00
能管道建设项目 司黄岩支行 已销户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补充流动资金 司台州黄岩小微企业 3450020710120100015823 0.00 已销户
专营支行
五、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根据各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节约、合理有效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公司严格控制募集资金的支
出,加强对项目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的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相应地
减少了项目开支。
2、公司充分利用自身的技术优势,合理配置资源,节约了项目的整体投资。
3、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为充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
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公司拟将前述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
5,689.06 万元(受利息收入等影响,具体结算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
金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
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专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随之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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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投向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完工作出的,项目尚有少量的设备质保金款项,公司将按
照约定付款条件和日期,待设备质保期届满后,以自有资金予以支付,未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同时,公司郑重承诺: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七、相关审议程序
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
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
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5,689.06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受利息收入等影响,具体补充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
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
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并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是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作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议案内容和决策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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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
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的有关规定,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系公司基于当前项目实施情况审慎做出的决定,不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该等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相关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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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王一鸣 潘 洵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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