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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仁东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0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1、经审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2、董事候选人章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规定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
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情形;
    3、上述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确认能够胜任董事的
职责要求;
    4、本次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提名章凯先生为董事候选人,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相关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狄瑞鹏                       康晓岳                      柴晓丽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