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19-009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涉及5%以上股东减持和表决权解除委托以及股东增持,变 动方式为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2 月 1 日,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控股”或“公司”) 控股股东内蒙古仁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科技”)与景华及其一致行 动人、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三威”)和上海迎 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迎水”)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 除协议》。同日,仁东科技与天津和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柚技术”)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获得和柚技术所持有的仁东控 股 71,275,712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占仁东控股股本总额的 12.73%)。其 中,上述《<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解除协议》的生效时间为仁东控股 12.73%股份 完成交割之日。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仁东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仁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仁东天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96,649,288 股股份(占仁东控股股 本总额的 17.26%)。景华及其一致行动人、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 伙)-润泽 2 号私募基金(以下简称“润泽 2 号基金”)和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迎水民盛景融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民盛景融 1 号基金”) 共持有仁东控股 77,389,505 股股份(占仁东控股股本总额的 13.82%),并将上 述股份中 77,357,255 股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仁东科技行使。仁东科技及其一致行 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31.08%的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仁东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67,925,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9%),仁东科技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霍东先生。 二、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协议转让股权及表决权解除委托导致的权益变动情况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拥有表 拥有表 名称 持股数 持股数 占比 决权股 占比 占比 决权股 占比 量(股) 量(股) 份(股) 份(股) 仁 东 科 仁东 67,168, 144,52 138,44 138,44 12.00% 25.81% 24.72% 24.72% 技 科技 330 5,585 4,042 4,042 及 其 一 致 行 仁东 29,480, 29,480, 29,480, 29,480, 5.27% 5.27% 5.27% 5.27% 动 天津 958 958 958 958 人 96,649, 174,00 167,92 167,92 合计 288 17.26% 6,543 31.08% 5,000 29.99% 5,000 29.99% 158,73 158,73 87,458, 87,458, 和柚技术 28.35% 28.35% 15.62% 15.62% 3,847 3,847 135 135 32,877, 32,877, 32,877, 景华 5.87% 0 0 5.87% 5.87% 624 624 624 润泽2 号 20,101, 20,101, 20,101, 3.59% 0 0 3.59% 3.59% 基金注 1 555 555 555 2,685,0 2,685,0 2,685,0 俞红春 0.48% 0 0 0.48% 0.48% 景 00 00 00 华 4,687,5 4,687,5 4,687,5 宋昭军 0.84% 0 0 0.84% 0.84% 00 00 00 及 2,805,0 2,805,0 2,805,0 其 韩宝琴 0.50% 0 0 0.50% 0.50% 00 00 00 一 2,865,0 2,865,0 2,865,0 致 温玉洁 0.51% 0 0 0.51% 0.51% 00 00 00 行 2,550,0 2,550,0 2,550,0 动 王丽丽 0.46% 0 0 0.46% 0.46% 00 00 00 人 民盛景 970,57 970,57 970,57 融1 号 0.17% 0 0 0.17% 0.17% 6 6 6 基金注 2 2,747,2 2,747,2 2,747,2 王伟 0.49% 32,250 0.006% 0.49% 0.49% 50 50 50 卞卫刚 2,670,0 0.48% 0 0 2,670,0 0.48% 2,670,0 0.48% 00 00 00 2,430,0 2,430,0 2,430,0 刘水平 0.43% 0 0 0.43% 0.43% 00 00 00 77,389, 77,389, 77,389, 合计 13.82% 32,250 0.006% 13.82% 13.82% 505 505 505 注 1:润泽 2 号基金为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管理的基金, 景华为该基金项下份额的最终享有人。 注2:景华与王海波于2017年6月19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景华与王海波 同为《迎水民盛景融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最终基金份额享有人。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2、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仁东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柚技术和景 华(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信息披露义务人仁东科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发生前,仁东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仁东控股 96,649,288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7.26%;同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持有 仁东控股77,357,255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13.82%。仁东科技及 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74,006,544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31.08%。和柚技术持有仁东控股158,733,84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8.35%。 景华及其一致行动人虽持有仁东控股77,389,5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82%, 但仅拥有32,250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 本次权益变动发生后,仁东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67,925,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9.99%。和柚技术将持有仁东控股 87,458,13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5.62%。景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持有仁东控股 77,389,50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82%。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三、承诺履行的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守了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未发生违反法定持股要求和原有的持股承诺的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会履行关于保证公司 的独立运作、不进行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等相关承诺。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交易后续还需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审核,并向交易所及证 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相关变更、登记等法律手续,仍然存在一定的 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二)》。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