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东控股: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仁东控股 公告编号:2019-024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
下午 16:00 时在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9 号天阶大厦 25 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
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杜辉强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
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管理以及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等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
核的《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 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8 年
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情及进
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同意《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
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
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
执行,公司出具的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的内部控制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能够真实、准确
的体现公司 2018 年度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
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相关机构申请 2019 年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9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机构申
请不超过 3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推动企业持续稳健经营、满足
公司不断扩展的经营规模和项目投入流动资金需求、确保公司现金流充足,符合
公司经营实情,履行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发展,可帮助解决其
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正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第一
季度报告全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
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十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 2017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 2017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
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董
事会关于 2017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