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仁东控股 股票代码:002647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 6 号 13 层 1501 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 6 号 13 层 1501 号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一九年七月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 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 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 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录 声明................................................................................................................................ 1 释义................................................................................................................................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 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2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是否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 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13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3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 ............................................................................................. 1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和决定................................................................................ 16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6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16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程序............................................... 16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17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权益变化情况........................................................... 17 二、《股份托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7 三、《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29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31 第四节 资金来源........................................................................................................ 32 第五节 后续计划........................................................................................................ 33 一、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33 二、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 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33 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调整计划............... 33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 33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修改的计划............................................... 34 六、是否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 34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34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35 一、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35 二、同业竞争情况............................................................................................... 36 三、关联交易情况............................................................................................... 38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40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大额资产交易的具体情况....... 4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额资产交易 的具体情况........................................................................................................... 41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41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41 第八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4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4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等相关知情人 持有及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42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43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43 二、合并利润表................................................................................................... 45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46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5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51 备查文件...................................................................................................................... 52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55 3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上市公司/仁东控股 指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收购 指 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人/海科金集团/海科金 仁东信息 指 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仁东信息的一致行动 指 仁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人/天津仁东 仁东科技/仁东信息及 指 仁东(天津)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仁东的唯一股东 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仁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仁东集团 指 仁东(天津)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霍东 金一文化 指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国资委 指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海淀区国资中 指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心 本报告书/本详式权益 指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变动报告书 海科金集团与仁东信息、天津仁东、仁东科技、霍东签署《股 份托管协议》,仁东信息将其持有的仁东控股 119,088,160 股 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1.27%)对应的表决权等股东权 利委托海科金集团进行管理。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同时,仁东信息、天津仁东与海科金集团签署了《一致行动 协议》,仁东信息、天津仁东、海科金集团同意,托管期限内, 在上市公司所有重大事项决策中,保持一致行动,仁东信息、 天津仁东应当与海科金集团取得一致意见,若无法形成一致 意见,以海科金集团的意见为一致表决意见。 海科金集团与仁东信息、天津仁东、仁东科技、霍东于 2019 《股份托管协议》 指 年 7 月 29 日签署的《关于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委托 管理协议》 海科金集团与仁东信息、天津仁东于 2019 年 7 月 29 日签署 《一致行动协议》 指 的《关于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协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格式准则第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4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格式准则第 16 号》 指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书中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 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 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5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5657827165 法定代表人 沈鹏 注册资本 273330.485035 万元 成立日期 2010 年 12 月 08 日 经营期限 2010 年 12 月 08 日至长期 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 6 号 13 层 1501 号 投资与资产管理;企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1、未经有关部 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 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 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 经营范围 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 6 号 13 层 1501 号 通讯方式 010-6268232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6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为北京市海淀区国资中 心,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海淀区国资委。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北京市海淀区国资中心的基本信息如下: 企业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691691479A 法定代表人 魏开锋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9 年 06 月 29 日 经营期限 2009 年 06 月 29 日至长期 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 6 号 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经营范围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 6 号 股东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国资委持股 100% 7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海淀区国资 委。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 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控制的主要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主要一级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持股比 公司名称 成立日期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例 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 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 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 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债券 担保,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 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 北京海淀科技企业 1999 年 12 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 1 100,000 100% 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月9日 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 务,以自有资金投资。(企业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经济贸易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北京科海融创咨询 2012 年 5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 2 5,000 100% 有限公司 月 23 日 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 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仓储服务;运输代理服务;销售建筑 材料、金属材料、金属矿石、非金属 北京海科融信物流 2012 年 8 矿石、机械设备、家用电器、电子产 3 5,000 100% 有限责任公司 月 27 日 品、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 的交易、储运活动)、珠宝首饰、黄金 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 8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汽车租赁;农业 机械租赁;租赁建筑工程机械、建筑 工程设备;租赁计算机、通讯设备; 租赁铁路运输设备、各种船只和设备、 空中运输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代理进出口;销售金属制品、 五金交电、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计算 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预包装食品销 售(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1 年 01 月 12 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 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 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 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 北京海鑫资产管理 2012 年 12 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 4 50,000 100% 有限公司 月 14 日 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为企业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账户管 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应收账款 管理与催收、信用风险担保等服务(需 要审批的金融活动征信业务、融资性 担保业务除外);企业管理、投资管理、 北京海金商业保理 2015 年 2 5 30,000 100% 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 有限公司 月4日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金融信息服务(未经许可不得开展金 融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北京海金仓金融信 2014 年 7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6 3,333.33 67.78% 息服务有限公司 月 23 日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 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 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 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 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 北京海汇典当有限 2011 年 10 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 7 2,000 90% 公司 月 28 日 他典当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 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 类项目 的经营活 动。) 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 术转让、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投资 北京中关村上地生 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策 2004 年 4 8 物科技发展有限公 800 75% 划、设计;市场调查;机动车公共停 月1日 司 车场服务;出租办公用房。(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机 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 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创业提供创业 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 业与创业管理顾问机构。((1、不得以 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交易 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发 北京中海创业投资 2003 年 4 9 3,000 37.31% 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 有限公司 月9日 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所投者 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 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在北京市范围内发放贷款;财务咨询 (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帐、评估、 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 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 北京鑫泰小额贷款 2010 年 3 验资报告、查帐报告、评估报告等文 10 17,500 28.57% 股份公司 月3日 字材料)。(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 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 开交易证券 类投资 或金融 衍生品交 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 除被投 资企 业以 外的 企业 提供担 保。);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 经济贸易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 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 北京涌泉投资基金 2016 年 12 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 11 1,000 80.00% 管理有限公司 月 14 日 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 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 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 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 目的经营活动。) 上海碧空龙翔投资 2008 年 4 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12 30.4914 73.32% 管理有限公司 月 14 日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 1:持股比例包括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 注 2:海科金集团直接持有北京中关村上地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1.25%股权,通过子公 司北京中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 43.75%股权,合计控制 75%股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所控制的主要企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海科金集团外,北京市海淀区国资中心控制的其 他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持股比例 业务性质 (万元) 1 北京海国鑫泰投资控股中心 北京 700,000.00 100.00% 投资管理 2 北京海淀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 150,000.00 100.00% 投资管理 3 北京实创科技园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133,083.49 70.52% 房地产开发 4 北京海融达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 3,800.00 100.00% 基建项目管理 5 北京昊海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 20,000.00 98.50% 工程建设 6 北京中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 50,000.00 100.00% 投资管理 7 北京市通联实业公司 北京 1,000.00 100.00% 商品销售 8 北京市海育建筑工程公司 北京 600.00 100.00% 工程施工 9 北京西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 1,000.00 100.00% 投资与资产管理 11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固体废物污染治 10 北京绿海能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 15,000.00 100.00% 理 11 联创嘉业(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 73,000.00 100.00% 投资与资产管理 12 联创瑞业(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 127,000.00 100.00% 投资与资产管理 投资管理;资产 13 北京海房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 56,000.00 100.00% 管理;房地产开 发;物业管理 14 北京寿比轩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 100.00 100.00% 物业管理 注 1:持股比例包括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 注 2:北京市海淀区国资中心通过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控制北京实创科技园开 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70.52%股权。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状况的简要说 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 海科金集团是北京市海淀区政府、区国资委通过整合区属金融服务资源所组 建的区域科技金融服务与实施平台。集团于 2010 年 12 月 8 日成立,由北京市海 淀区国资中心、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创业服务中心、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农工 商总公司等公有制单位发起设立、北京市首家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综合性金 融服务平台,是北京市海淀区集债权、股权、资管、辅助四大金融服务功能于一 体的、国资控股、市场化运作、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国有科技金融服务集团。 自成立以来,海科金集团充分利用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高端资源聚集和 政策优势,积极聚焦科技金融服务要素,通过多样化的金融工具,积极推进科技 与资本、科技与产业有效融合,逐步构建起了具有海科金特色的科技金融生态圈。 海科金集团的成立加快推进了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建设、完善了海淀区科技 金融服务体系、推动了科技金融改革创新与科技金融产业的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海科金集团最近三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1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03/31 2018/12/31 2017/12/31 2016/12/31 资产总额 3,300,758.44 3,131,766.45 603,272.19 466,918.87 负债总额 2,369,671.35 2,306,359.03 313,375.06 232,046.43 股东权益 931,087.09 825,407.42 289,897.13 234,872.4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409,012.16 308,898.50 245,829.37 186,928.50 项目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营业收入 318,647.65 618,056.56 89,914.14 103,070.07 净利润 6,537.67 18,958.36 15,849.40 13,959.3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02.92 12,116.42 11,891.09 11,279.41 注:2016 年-2018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9 年 1-3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是否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 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者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 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亦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海科金集团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如下: 长期居 其他国家或地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国籍 住地 区居留权 党委书记、董事 沈鹏 11010219********16 中国 中国 否 长、总经理 高军 董事 42011119********15 中国 中国 否 张毅 董事 34010419********12 中国 中国 否 志鹏 董事 11010119********28 中国 中国 否 侯敏艳 董事 13012619********4X 中国 中国 否 张郁音 董事 11010819********27 中国 中国 否 刘京 董事 11010519********54 中国 中国 否 吴向阳 董事 11010819********32 中国 中国 否 13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李晓光 董事 12010419********13 中国 中国 否 梁剑 监事会主席 42061919********95 中国 中国 否 穆游 监事 11010119********64 中国 中国 否 杨聪杰 监事 13060219********32 中国 中国 否 王乐天 监事 14233319********16 中国 中国 否 唐磊 监事 13010319********34 中国 中国 否 武雁冰 副总经理 11010419********35 中国 中国 否 靳舒 副总经理 21020419********03 中国 中国 否 徐工 副总经理 11010119********36 中国 中国 澳洲 刘荣耀 副总经理 11010819********16 中国 中国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 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况,亦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及金 融机构 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海科金集团通过上海碧空龙翔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金一文化股份 149,383,805 股,通过海鑫资产持有金一文化股 份 13,157,894 股,合计持有金一文化股份 162,541,699 股,占金一文化总股本的 19.47%,具体如下: 持股数 持股比 是否达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主营业务 (万股) 例 到控制 黄金珠宝首饰、贵金属工艺品 002721 金一文化 16,254.17 19.47% 是 的研发设计、生产加工及销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北京市海淀区国资中心在 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 情况具体如下: 持股数 是否达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万股) 到控制 603123 翠微股份 15,574.93 29.71% 否 商品零售业务 催化剂、净化剂等能源净化 300072 三聚环保 81,579.27 34.71% 是 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注:北京市海淀区国资中心通过控股子公司北京海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北京三聚环 14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00072)29.47%股权。 15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和决定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义务披露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通过股份托管及一致行动安排的方 式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利于上 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全体股东权益的原则,优化上市公司业务结构,改善 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提升上市公司价值。 二、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海科金集团将通过股份托管的方式持有上市公司 21.27%的股份对应的表决权。通过一致行动安排,海科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 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28.94%的股份表决权。 未来 12 个月内,海科金集团不排除在合法合规且不违背相关规则和承诺的 前提下,选择合适的时机谋求继续受让前述表决权所对应的股份。如果海科金集 团未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批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12 个月内,海科金集团暂无转让本次权益变动中所 获得的委托表决权的权益的计划。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决策程序 2019 年 7 月 10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完毕内部审议程序,审议通过了本 次权益变动的相关议案。 2019 年 7 月 2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仁东信息、天津仁东、仁东科技、霍 东签署了《股份托管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仁东信息、天津仁东签署了《一 致行动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审批程序,尚需通过必 要的反垄断审查。 16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权益变化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海科金集团未持有上市公司任何股份或股份对应的表 决权。 2019 年 7 月 29 日,海科金集团与仁东信息、天津仁东、仁东科技、霍东签 署《股份托管协议》,仁东信息将其持有的仁东控股 119,088,160 股股份(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 21.27%)对应的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委托海科金集团进行管理。 同时,仁东信息、天津仁东与海科金集团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仁东信 息、天津仁东、海科金集团同意,托管期限内,在上市公司所有重大事项决策中, 保持一致行动,仁东信息、天津仁东应当与海科金集团取得一致意见,若无法形 成一致意见,以海科金集团的意见为一致表决意见。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海科金集团将通过股份托管的方式持有上市公司 119,088,160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1.27%。通过一致行动 安排,海科金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28.94%的股份表决权。 海科金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北京市海淀区国资委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股份托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委托方: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方的一致行动人:仁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方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唯一股东:仁东(天津)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方的实际控制人:霍东 受托方: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19 年 7 月 29 日 17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一)股份托管安排 仁东信息拟将其所持的上市公司合计 119,088,16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的 21.27%,以下简称“授权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以下简称 “标的权利”,具体范围见本协议 3.1 款所列),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委 托海科金进行管理,霍东先生、仁东科技、天津仁东同意仁东信息进行相关委托, 而受托方同意受托管理标的权利。 (二)托管期限 2.1 各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初始托管期限为一年。 2.2 委托方同意,上款所述之初始托管期限届满后,受托方可单方决定延长 托管期限,但延长时间不应超过一年,即本协议项下的托管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2.3 委托方同意,受托方行使 2.2 款所述之延长决定权时有权决定: (1)延长对全部授权股份对应的标的权利的托管期限,或者延长对部分授 权股份对应的标的权利的托管期限;及/或 (2)延长标的权利中的部分或全部。 2.4 受托方同意,其行使 2.2 款及 2.3 款所述之延长决定权应受如下限制: (1)托管期限应持续不中断,即 2.2 款所述之最长两年须连续计算; (2)受托方只能做出一次延长决定; (3)受托方如决定延期,应当在 2.1 款所述之托管期第一年届满的一个月 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委托方; (4)受托方根据本协议受托管理的上市公司股份应不低于上市公司全部已 发行股份的 20%。 (三)标的权利托管 3.1 仁东集团一致同意,仁东信息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合计 119,088,160 股 18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份(即“授权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1.27%)对应的表决权(即 “标的权利”)按照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委托受托方进行管理。 标的权利的范围包括授权股份对应的提名、提案及表决权(表决权包含授权 股份对应的直接表决权及累积投票中的投票/表决权),以及除分红权、收益权(含 剩余财产分配权、股份转让的收益权等)、本协议约定的财产处置权等财产权利 以外的、全部法律和上市公司章程规定的、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就授权股份可以享 受的股东权利。 3.2 委托方同意,3.1 款所述之授权股份的范围和数量包含托管期限内因上 市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或向上市公司股东分红送股/配股/拆股而衍生新增 的股份。本款所述情形发生时,授权股份的范围及数量自动发生调整,标的权利 的范围亦自动及于调整后新增的授权股份。 3.3 各方一致同意,托管期限内,受托方行使标的权利的形式包含: (1)依据法律及上市公司章程请求、召集、召开、出席或者委派代理人出 席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提出提案并就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签署股东大会相关会 议文件; (2)根据法律及上市公司章程享有的股东提名权,包括但不限于提名和选 举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其他应由股东大会任免的人员等; (3)查阅上市公司股东名册、股东大会的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董事会会 议决议及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上市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的单 体/合并财务会计报告等上市公司的公司文件,或者其他反映上市公司业务、财 务、员工、运营管理内容的相关资料,委托方应尽最大努力促使上市公司给予全 部必要及充分的配合; (4)法律及上市公司章程及本协议规定的、股东应享有的其他除分红权、 收益权、本协议 3.1 款所述处置权等财产权利以外的权利,如知情权、质询权、 查询权和建议权。 3.4 委托方确认并同意,托管期限内,委托方系将标的权利全权委托/授权受 托方行使,受托方行使标的权利无需另行取得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如因证 19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券监管机构/交易所/证券登记公司或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的要求需委托方在本协议 以外另行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在相关法律文件上签章,或者为配合受托方行使标 的权利而完成其他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法律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 信息披露、答复有关监管机构问询等),委托方应于收到受托方书面通知后三个 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文件的出具或其他受托方要求的配合工作。 3.5 仁东集团进一步确认并承诺,对于受托方行使标的权利的方式、内容和 结果,仁东集团中的各方将与受托方保持完全一致且不会以任何形式表示反对、 异议或质疑。 委托方与天津仁东一致同意并无条件地连带承诺,托管期限内,对于未列为 授权股份的、委托方与天津仁东持有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份所对应的提名/提案/表 决权(其权利范围与 3.1 款所列一致),委托方与天津仁东将与受托方保持一致 (具体以各方共同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为准)。 3.6 在托管期限内,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委托方不得自行行使本协议规定 的标的权利,亦不得委托/授权受托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方行使标的权利。委托方 承诺,托管期限内,其将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履行合同义务、承担违 约责任等)排除或限制受托方行使标的权利,或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制造受托 方行使标的权利的障碍。 3.7 委托方向受托方承诺,本协议项下的股份托管无条件且不可撤销。本协 议一经生效,即视为委托方已将标的权利无条件地全面授予受托方,在托管期内,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或受托方同意,该等授权不可由委托方单方面撤销或追回。 3.8 各方同意,委托方可以在法律及监管机构允许的范围内享受其作为股东 对上市公司享有的知情权、质询权、查询权和建议权。 3.9 各方进一步同意,委托方对于受托方根据本协议而发生的具体管理行为 享有知情权,受托方应在每一季度结束时将本季度的具体管理情况对委托方进行 通报,委托方可对受托方的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3.10 受托方承诺及保证,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 式对授权股份进行处置、且不得将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其他方,不 20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得将授权股份转托管于第三方。 3.11 委托方与受托方同意并确认,托管期限内,对于截至本协议签署时委 托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其质押相关事项的处理应不影响受托方的权利和利益, 具体原则如下: (1)对于委托方已质押的总计 7,290 万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总数的 13.02%),委托方可以解押后再质押,但应尽最大努力保障质押权 人同意本协议的签订和执行; (2)对于委托方持有的、未设定质押的 59,688,160 股上市公司股份(占上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0.66%),委托方可就其中的半数股份(即 29,844,080 股)自行质押(含解押后再质押)而无需取得受托方同意(但应尽最大努力保障 质 押 权 人同 意 本 协议 的 签订 和 执行 ) ; 但 如委 托 方拟 质 押 的股 份 数量 超 过 29,844,080 股,对于超出部分,与其有关的质押事项应事先取得受托方的书面同 意后方可进行。 3.12 各方同意并承诺,托管期限内,如标的权利的行使因任何原因无法实 现,各方应立即谋求最可行之替代方案,并在必要时签署法律文件修改或调整现 有委托内容,以期最大程度地实现本协议之托管目的。 (四)托管费及支付 4.1 各方同意,委托方因标的权利托管应按托管年度向受托方支付托管费。 如 托 管年 度为 完整 公 历年 ,该 托管 年度 的托 管 费应 为贰 仟万 元人 民 币 (RMB20,000,000.00)。 4.2 如某一托管年度内托管时间不足 365 日,则该托管年度的托管费应按下 述公式计算: (该托管年度内的实际托管天数/365) * 贰仟万元人民币 4.3 委托方同意,每个托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委托方应以人民币现金(网 银转账)形式或受托方同意的其他形式将 4.1 款或 4.2 款所列金额的托管费支付 给受托方。 21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4 仁东集团中的各方连带地向受托方承诺,对于本条所述之委托方应支付 的托管费,天津仁东、仁东科技与霍东先生与委托方共同向受托方承担无条件的 连带支付责任。 4.5 各方同意,本协议所述托管费为含税价格。 (五)上市公司治理 5.1 委托方同意,为配合受托方顺利行使标的权利,在标的权利托管经证券 交易所等主管部门许可或无异议(如需要)的前提下,本协议生效后十五日内, 委托方/受托方将提请召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并就上市公司董事进行改选。上 市公司现有 9 名董事中,仁东集团将协助使得 3 名非独立董事由受托方指定/推 荐的人员担任,并协助受托方取得 2 名独立董事的提名权。 5.2 上述受托方指定、推荐或选派的人士,需满足证券监管法规及机构对其 任职资格等的要求,否则因此造成的上市公司部分董事、高管改任迟延,与委托 方无关且委托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六)进一步合作 6.1 各方同意,托管期内,受托方承诺将与上市公司建立正式战略合作关系, 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受托方承诺将以提供融资及增信等方式支持上市公司的业 务经营、并购重组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 (1)受托方以自有资金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即直接资金支持); (2)受托方以提供担保等形式,通过增信或其他方式,帮助上市公司获得 银行等机构的贷款(即间接资金支持); (3)向上市公司推介优质业务或项目资源,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4)利用受托方大型综合金融服务集团的管理经验,协助上市公司严格规 范经营、充分梳理并化解可能的经营风险,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5)利用自有资源与上市公司开展合作,达到互利共赢目的。 2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6.2 各方同意并承诺,6.1 款所述之合作应遵循如下原则: (1)受托方承诺在托管期内完成为上市公司提供的直接/间接资金支持,原 则上不超过 50 亿元; (2)所有受托方直接或间接提供的融资支持,不得进入股市,严禁直接或 间接购买上市公司股票。 6.3 各方同意,在受托方向上市公司提供 6.1 款所述之直接/间接资金支持之 前,上市公司或仁东信息、天津仁东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的前提 下,必须:(1)就受托方出借的资金向受托方提供还款担保,及/或;(2)就因 受托方提供担保而获得的银行贷款向受托方提供还款的反担保。 6.4 委托方同意,受托方为上市公司提供增信担保可按照行业通常水平收取 相应的服务费用。 (七)收购选择权 各方同意,在托管期限内,受制于证券监管的相关规定,对于委托方持有的 全部上市公司股份,受托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具体购买内容由各方 另行约定。 (八)陈述、保证和承诺 8.1 为股份托管之目的并为受托方之利益,委托方向受托方陈述并保证如下, 在本协议签署日和生效日,在托管期内,下列各项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并且 不存在虚假、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1)委托方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民事法律主体,具有以其自身名义进 行股份托管的完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其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已经完成其企业内 部的决策批准程序;其授权签约代表也已获得充分的授权签署本协议; (2)委托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对其自身有约束力的任何法律法规、 判决、裁决、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 (3)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除本协议附件一所列之上市公司股份已质押情 23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况外,授权股份上未设立且不存在任何股权质押及其他形式的担保权利,也不存 在任何其他形式的权利限制;授权股份不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其他委托方 代他人代持股份的情形;委托方未授权其他人享受本协议规定的受托方可享受的 股份托管、标的权利行使及收购选择权等权利;委托方对授权股份的权属不存在 瑕疵及现有/潜在争议; (4)对于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上未反映的上市公司 负债、或有负债及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一旦发生并给上市公司造成实际损失, 委托方将对上市公司承担全额补偿责任。对于 2019 年 3 月 31 日以后至本协议生 效日期间发生的、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未反映的上市公司负债、或有负债及非流动 资产减值损失,如给上市公司造成实际损失,委托方亦应承担对上市公司的全额 补偿责任; (5)托管期限内,未经受托方事先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得以转让、互易、 赠与、出资、信托等任意形式处分其持有的任何上市公司股份,如有违反,该等 处分应属无效; (6)未经受托方事先书面同意,委托方在托管期限内,不会与上市公司的 其他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之间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类似协议、安排; (7)除非与受托方另有约定,委托方应确保其合法承继方(合法承继方是 指通过法律及本协议许可的处置形式受让全部或部分授权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 其他组织)在承继授权股份的同时无条件承继本协议项下属于被继承人的权利和 义务,接受与本协议相同的股份托管安排,并应受托方的要求签署令受托方满意 的表决权委托协议。 仁东集团中的各方一致承诺,本款所述之委托方陈述、保证和承诺不光及于 委托方自身,亦及于仁东集团中的其他方,本款规定的保证与承诺系仁东集团中 各方的连带保证与承诺,仁东集团中的各方对于该等保证及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8.2 为股份托管之目的并为委托方及上市公司之利益,受托方向委托方及上 市公司陈述并保证如下: (1)受托方系根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依照法律具有以 24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其自身名义完成股份托管的完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受托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违反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判决、裁 决、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 (3)受托方签订和履行本协议已经履行其企业内部必要的批准程序; (4)受托方将为办理有关本协议可能涉及的审批程序和登记程序提供协助, 包括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5)受托方将由其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授权代表已经获得充分的授权, 有权代表受托方签署本协议; (6)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受托方并未直接、间接或委托他人代为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 (7)受托方在股份托管过程中,将以最大限度保护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为 出发点,积极提升和改善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和盈利能力,且不会作出有损上市公 司及委托人利益的行为; (8)受托方将按照法律和证券监管机构要求,就股份托管期内的减少/避免 同业竞争(如有)、禁止资金占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及规范关联交易等内容, 出具正式承诺。 (九)违约行为与救济 9.1 若任何一方当事人出现如下情况,视为该方违约: (1)一方不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并且在其他各方发出要求履行义务的书 面通知后三十日内仍未采取有效的弥补措施加以履行; (2)一方在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文件中向其他方做出的陈述与保证、 承诺或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或信息被证明为虚假、不准确、有重大遗漏或有误 导; (3)违反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情形。 9.2 若一方(违约方)违约,守约方有权采取如下一种或多种救济措施以维 25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护其权利: (1)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 (2)暂时停止履行义务,待违约方违约情势消除后恢复履行;守约方根据 此款规定暂停履行义务不构成守约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 (3)根据第十一条的规定发出书面通知单方解除本协议,解除通知自发出 之日起生效; (4)要求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为本次股份托管而实际 发生的费用),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以及守约方为此进行诉讼或者仲裁而产 生的费用; (5)违约方因违反本协议所获得的利益应作为赔偿金支付给守约方; (6)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救济方式。 9.3 在不限制受托方行使其他救济措施的情况下,如委托方违反在本协议中 做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或被该陈述与保证证明为不真实或有误导性构成违约,委 托方应根据受托方的要求: (1)立即采取行动,使公司达到陈述与保证所描述的状态或情形;或 (2)向受托方赔偿其因违反陈述和保证或陈述和保证不真实或有误导性而 遭致的损失及费用。 9.4 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救济是累积的,不排斥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或救济。 9.5 本协议一方或其代表通过调查或其他任何途径知悉对方的陈述和保证 不真实、准确或完整而未予追究的,或者对部分先决条件的豁免,并不导致守约 方丧失对违约方进行追索的任何权利。一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 任何权利或救济不构成弃权;部分行使权利或救济亦不阻碍其行使其他权利或救 济。 9.6 本条规定的效力不受本协议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26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十)免责与补偿 委托方同意并确认,在任何情况下,委托方不会因受托方行使本协议项下约 定的权利而要求受托方对上市公司及/或委托方及/或任何其他方承担任何形式的 责任或作出任何经济上的或其他方面的补偿,但因受托方自身过错导致上市公司、 仁东集团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除外。 (十一)生效、变更、终止 11.1 本协议在下述各项内容全部满足后,于上市公司公告之日起生效: (1)本协议经各方适格主体签字盖章; (2)本协议获得有权国资主管部门的批准; (3)相关主管部门对本协议项下股份托管涉及的经营者集中做出不实施进 一步审查决定或不予禁止决定(如需要)。 11.2 在以下情况之一发生时,受托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本协议在受 托方向仁东信息及天津仁东发出书面解除通知之日终止: (1)委托方可以托管给受托方的授权股份数量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 例低于 20%; (2)50%以上(不含 50%)授权股份被查封/冻结,或仁东科技持有的仁东 信息及/或天津仁东 50%以上(不含 50%)股权被查封/冻结,或霍东先生持有的 仁东科技 50%以上(不含 50%)股权被查封/冻结,且查封/冻结后两个月内被查 封的股权未被解封的; (3)仁东科技持有的仁东信息及/或天津仁东股权被强制执行,及/或霍东先 生持有的仁东科技股权被强制执行,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导致霍东先生对仁东科技 持有的股权比例低于 50%,及/或霍东先生对仁东信息/天津仁东持有的间接股权 比例低于 50%的; (4)对于 6.1 款所述之资金支持,上市公司未能按期偿还,逾期超过二个 月,且委托方未能提供有效担保的; 27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委托方的陈述与保证或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或信息存在虚假、不准 确、存在重大遗漏或有误导并给受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且在受托方发出书面通 知后三十日内未能纠正或委托方未能就此向受托方做出足额赔偿。 11.3 除非受托方因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上市公司章程或不损害上市公司及/ 或委托人的利益承诺而给上市公司及/或委托方造成了重大损失,本协议一经生 效,未经受托方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可单方面撤销、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11.4 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的之外,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终止均应经各方 事先签署书面合同后方可生效。 11.5 本协议的变更及终止不影响本协议各方当事人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因变更或终止协议致使协议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由 责任方负责承担或赔偿损失。但根据本协议赋予的解约权提出终止协议的一方, 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保密条款 12.1 与本次股份托管有关的约定(包括本协议及其他附属性文件)均为机 密信息,除非发生 12.2 款所述情况,不得披露给任何协议以外的人。 12.2 当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要求对本次股份托管进行披露时,披露方需在进 行披露或备案之前的合理的时间,向对方协商披露或备案的情况,将披露局限在 法律强制要求的最低限度之内,并尽一切可能向要求披露的第三方寻求披露内容 的保密承诺。 12.3 未经其他各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受托方和委托方均不能在新闻发布会、 任何专业或商业出版物、任何营销资料或其他的公开渠道宣传本次股份托管有关 的信息。 (十三)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3.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3.2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8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约地的有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为上述诉讼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其他法律程序之目的,各方不可撤销地指 定本协议规定的地址(或一方在其后另行通知变更的地址)作为其在该等诉讼或 法律程序中接受送达的地址,委托方中各方均同意以委托方的地址作为委托方接 受送达的共同地址,但不排斥其他依法可能成为其受送达的地址。 13.3 本条所述之争议系指各方对协议效力、协议内容的解释、协议的履行、 违约责任、以及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等发生的一切争议。 三、《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仁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丙方:仁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19 年 7 月 29 日 (一)一致行动的原则 甲方、乙方、丙方同意,在上市公司所有重大事项决策中,保持一致行动, 乙方、丙方应当与甲方取得一致意见,若无法形成一致意见,以甲方的意见为一 致表决意见。 (二)一致行动的具体措施 2.1 在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之前五个工作日内,一致行动各方应就股东大 会议题进行讨论,按照本协议第 1 条所确定的原则对议题形成意见并作为在股东 大会上进行表决的意见。 2.2 对于提名上市公司董事及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的议案,在上市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该议案前三个工作日内,一致行动各方应就董事、监事人选进行 合议,按照本协议第 1 条所确定的原则提名董事、监事候选人,并向上市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及股东会提名。 29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一致行动的有效期限 3.1 一致行动各方同意,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与《托管协议》保持一致。 3.2 一致行动约定不得被某一位一致行动方单方面解除或撤销,本协议所述 与一致行动相关的条款均为不可撤销条款。 (四)承诺事项 4.1 本协议有效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丙方承诺不与除甲方外的其 他主体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作出类似安排,也不会作出影响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 性的其他行为。 4.2 本协议有效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丙方承诺不以转让、互易、 赠与、出资、信托等形式处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如有违反,该等处分应属 无效。 (五)保密约定 5.1 一致行动各方应对本协议签署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的 一切秘密予以保密,该等保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的商业信息、经营信 息以及一致行动各方对相关事项的意见等,但是按证券监管等的要求、规定而进 行披露的不受此限。 5.2 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至受保密的信息因非一致行动各方的因素而公 开之日止。保密义务并不因本协议约定的一致行动有效期限的终止而终止。 (六)违约责任 6.1 如本协议一致行动方的违约行为给上市公司以及其它一致行动方造成 其它损失的,其它一致行动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并按照实际 损失要求违约方予以赔偿。 30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七)适用法律和争议处理 7.1 本协议的解释和履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如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各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本协议签约地有管辖权的法 院诉讼解决。 (八)不冲突 8.1 本协议各方进一步重申和强调,本协议是一致行动各方协商一致的合意 行为,体现了各一致行动方的真实意思。 8.2 一致行动各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经过审慎判断,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 不会与各一致行动方既往签署的合同、协议以及其它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相冲 突。 8.3 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协议签约地的有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的可分割 9.1 本协议所述诸项条款独立、可分割,任何一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 行,不影响本协议关于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和执行力。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仁东信息持有上市公司 132,588,160 股股份,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 23.68%,其中 72,900,000 股为质押状态,质押股份占其持有上 市公司股本的比例为 54.98%。天津仁东持有上市公司 29,480,958 股股份,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 5.27%,其中 29,480,958 股为质押状态,质押股份占其持有上市 公司股本的比例为 100%。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份转让,仅为股份托管及一致 行动安排,不涉及股份交割。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已经披露的信息外,本次权益变动未附 加其他特殊条件、不存在其他补充协议。 31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四节 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仁东信息、天津仁东、仁东科技、霍东签 署《股份托管协议》,仁东信息将其持有的仁东控股 119,088,160 股股份(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 21.27%)对应的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委托海科金集团进行管理。同 时,仁东信息、天津仁东与海科金集团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仁东信息、天 津仁东、海科金集团同意,托管期限内,在上市公司所有重大事项决策中,保持 一致行动,仁东信息、天津仁东应当与海科金集团取得一致意见,若无法形成一 致意见,以海科金集团的意见为一致表决意见。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资金支付,不存在资金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 的情形。 3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 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若后续根据上市公 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上述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 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二、未来 12 个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 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 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针对上市公 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或上市公司拟 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明确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后续需要筹划 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届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法律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根据《股份托管协议》,在标的权利托管经证券交 易所等主管部门许可或无异议(如需要)的前提下,协议生效后十五日内,仁东 信息/海科金集团将提请召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并就上市公司董事进行改选。 上市公司现有 9 名董事中,仁东集团将协助使得 3 名非独立董事由海科金集团指 定/推荐的人员担任,并协助海科金集团取得 2 名独立董事的提名权。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单方面对 上市公司章程提出修改的计划,如果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上市公司业务发展及公 司治理的需要,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上市公司《公司章程》进行适当合 33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理及必要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 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改变上 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的具体计划或方案。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 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是否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现 有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若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或因监管法 规要求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 构等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若后续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上述调整,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34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 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的股东义务,上市公司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 格,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和持续盈利的 能力,其在采购、生产、运营、销售、财务、知识产权等方面仍将继续保持独立。 为了保持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如下: “(一)人员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更换、聘任或解聘,不得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违法 干预上市公司上述人事任免; 2、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 本公司关联方兼任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3、保证上市公司在劳动、人事管理体系方面独立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 其他企业。 (二)资产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住所和办公场所,并独立于本公 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2、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不 得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三)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 规范运作; 35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保证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以及 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四)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 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经营业务方面能够独立运作; 2、保证除合法行使实际控制人的权利外,不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业务活动; 3、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确有必要的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 合理及市场化原则确定,确保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到损害,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五)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 务管理制度; 2、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 共用同一个银行账户; 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 得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得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 业兼职及领取报酬。 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同业竞争情况 (一)构成同业竞争的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公司中,存在部分与上市公司当前主营业务构成同业 36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竞争的子公司。 1、北京鑫泰小额贷款股份公司 北京鑫泰小额贷款股份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在北京市范围内发放贷款和财务 咨询,主要重点支持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创 业等。因此,北京鑫泰小额贷款股份公司所经营的小贷业务与上市公司所经营的 小贷业务存在同业的情况。北京鑫泰小额贷款股份公司所经营的小贷业务存在较 强的地域性,只能在北京区域开展业务,而上市公司的小贷业务可以在全国范围 内开展业务,双方在实际经营中尚未存在直接竞争性经营的情况,但未来存在间 接或潜在竞争的可能。 2、北京海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北京海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保理业务,专注于应收账款的融资服 务。北京海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所经营的保理业务与上市公司所经营的保理业务 存在同业的情况。北京海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保理业务客户集中在安防行业、 邮政速递、移动通信等行业,而上市公司的保理业务客户所处行业为劳务外包行 业和钢贸行业,双方在实际经营中尚未存在直接竞争性经营的情况,但未来存在 间接或潜在竞争的可能。 3、北京海科融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海科融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为物流监管业务和贸易融资业务, 其中贸易融资业务主要是为供应链节点企业提供贸易融资服务。北京海科融信物 流有限责任公司所经营的供应链业务与上市公司所经营的供应链业务存在同业 的情况。北京海科融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供应链业务客户所处行业为通讯器材、 贵金属加工行业,而上市公司的供应链业务客户所处行业为农业、消费类电子行 业和钢贸行业,双方在实际经营中尚未存在直接竞争性经营的情况,但未来存在 间接或潜在竞争的可能。 (二)同业竞争解决方案 为解决海科金集团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海科金集团已出具如下承诺: 37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如海科金集团在托管期内行使收购选择权且海科金集团成为上市公司的控 股股东,则在所收购股份完成相关过户登记之日起,北京鑫泰小额贷款股份公司 在开展经营活动时,承诺不再新增小贷业务的规模。在后续经营活动中,北京鑫 泰小额贷款股份公司优先将或有业务发展机会让予上市公司。 如海科金集团在托管期内行使收购选择权且海科金集团成为上市公司的控 股股东,则在所收购股份完成相关过户登记之日起,北京海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在开展经营活动时,承诺不再新增保理业务的规模。在后续经营活动中,北京海 金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优先将或有业务发展机会让予上市公司。 如海科金集团在托管期内行使收购选择权且海科金集团成为上市公司的控 股股东,则在所收购股份完成相关过户登记之日起,北京海科融信物流有限责任 公司在开展经营活动时,承诺不再新增供应链业务的规模。在后续经营活动中, 北京海科融信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优先将或有业务发展机会让予上市公司。 如海科金集团在托管期内行使收购选择权且海科金集团成为上市公司的控 股股东,则在所收购股份完成相关过户登记之日起的五年内,海科金集团将上述 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委托给上市公司经营或由上市公司进行托管。在海科金集团 在托管期内行使收购选择权并完成相关过户登记之日起的五年内,信息披露义务 人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彻底解决其与上市公司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1)促使上市公司以现金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方式收购上述构成同业竞 争的资产。 (2)海科金集团注销或转让上述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资产。” 三、关联交易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 交易详见本报告书“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大额资产交易的具体情况”。 为规范将来可能与上市公司产生的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如下: 38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本公司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 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 同时将根据法律规定积极履行相应义务并进行信息披露。 本公司及本公司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遵循客观公正、 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会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不会损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39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大额资产交易的具体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 及其子公司进行的重大交易明细如下: 1、上市公司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增资 2018 年 11 月 22 日,上市公司发布《关于拟对外投资的公告》,经上市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拟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资金参与投资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的“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增资项目”。(详见上市公司 2018-165 号公告)。 2019 年 1 月 3 日,上市公司发布《关于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上市公司及 其他投资方与海科金集团及海科金集团原股东方签署《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公司将认购海科金集团 82,644,628.1 股,认购 价格为每股 1.815 元,认购金额为 15,000 万元。详见上市公司 2019-001 号公告)。 2018 年 11 月 27 日,上市公司交付“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增资项目”保证金 1,500 万元。2019 年 1 月 18 日,上市公司完成剩余增资 款项 13,500 万元的支付。 上市公司对海科金集团增资完成后,上市公司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 为 3.0236%。 2、上市公司控股孙公司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借款 2019 年 1 月 24 日,海科金集团与上市公司控股孙公司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 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海 科金集团委托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上市公司控股孙公司广州 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 1.50 亿元,贷款期限为 2019 年 1 月 24 日至 2019 年 12 月 13 日,借款用途为补充企业流动资金,年利率为 6%。 40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额资 产交易的具体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任何补偿的承诺,也未有任何类似的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次权益变动所披露的相关信息以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 排。 41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八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 证券交易买卖仁东控股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等相关 知情人持有及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仁东控股股票的情况。 4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海科金集团 2016 年、2017 年的年报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北京兴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2017】京会兴审字第 14020001 号和【2018】京会兴审字第 04020019 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 报告》。海科金集团 2018 年的年报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 XYZH/2019BJA110022 号标准无 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海科金集团 2019 年 1-3 月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018 年 12 月 31 2017 年 12 月 31 2016 年 12 月 31 项目 2019 年 3 月 31 日 日 日 日 货币资金 1,919,584,870.65 2,365,186,103.13 1,763,217,320.95 1,074,567,468.46 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 11,030,000.00 10,950,000.00 10,530,000.00 96,412,497.66 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 4,893,643,119.86 4,400,831,531.48 710,811,010.50 478,101,208.20 收账款 预付款项 803,541,398.93 808,967,292.91 300,955,558.16 31,434,733.55 应收利息 58,639,872.30 - - - 应收股利 5,229,039.36 - - - 其他应收款 9,119,859,330.84 8,216,146,028.83 1,010,538,182.57 843,785,757.54 存货 3,204,989,246.98 3,198,517,197.30 166,313,104.58 37,759,445.65 划分为持有待 2,743,630,379.48 2,743,630,379.48 - - 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 - 3,440,000.00 - - 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4,491,519,463.17 3,570,019,407.34 665,696,654.69 883,150,182.66 流动资产合计 27,251,666,721.57 25,317,687,940.47 4,628,061,831.45 3,445,211,293.72 可供出售金融 1,453,866,276.46 1,841,866,276.46 861,660,979.46 812,777,688.21 资产 长期应收款 9,763,868.43 9,538,069.12 - - 长期股权投资 358,731,516.54 358,731,516.54 159,127,102.24 155,379,895.94 投资性房地产 157,071,594.90 158,035,861.08 155,365,273.95 159,222,338.67 固定资产 429,422,739.41 439,048,333.10 6,825,087.18 16,546,216.43 43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无形资产 2,301,046,570.61 2,304,062,890.12 2,854,091.58 4,145,144.57 长期待摊费用 20,243,650.08 19,840,935.72 129,340.26 35,621,842.84 递延所得税资 302,790,723.54 276,926,250.85 42,876,857.04 40,284,297.77 产 其他非流动资 722,980,768.20 591,926,388.20 175,821,370.00 - 产 非流 动资产合 5,755,917,708.17 5,999,976,521.19 1,404,660,101.71 1,223,977,424.43 计 资产总计 33,007,584,429.74 31,317,664,461.66 6,032,721,933.16 4,669,188,718.15 短期借款 6,372,127,621.58 6,133,047,903.32 1,864,397,244.01 929,957,805.95 拆入资金 273,000,000.00 288,000,000.00 应付票据及应 791,803,938.24 2,093,627,293.84 17,310,768.15 17,255,121.83 付账款 预收款项 705,548,926.00 698,034,005.37 188,224,064.66 31,291,065.67 应付职工薪酬 36,605,123.46 44,296,384.74 30,313,458.17 25,543,845.07 应交税费 166,249,246.52 249,494,401.50 48,558,911.91 40,054,900.46 应付利息 207,748,332.80 188,129,751.69 16,675,000.02 14,308,333.36 应付股息 485,000.00 10,235,000.00 其他应付款 9,804,595,515.21 8,459,488,053.92 549,914,156.86 957,966,228.05 划分为持有待 1,411,661,685.69 1,724,206,489.97 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 373,346,691.43 261,758,809.02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229,946,316.07 302,622,259.74 43,078,972.01 37,358,156.77 流动负债合计 20,373,118,397.00 20,452,940,353.11 2,758,472,575.79 2,053,735,457.16 长期借款 999,000,000.00 205,000,000.00 应付债券 1,200,000,000.00 1,200,000,000.00 长期应付款 147,629,551.78 238,084,931.48 103,017,045.93 52,110,752.36 预计负债 92,060,566.00 93,444,466.00 12,509,954.49 7,543,800.38 递延收益 26,702,909.63 23,522,979.61 12,960,509.80 12,058,836.73 递延所得税负 41,601,563.88 49,025,510.58 债 其他非流动负 816,600,543.77 801,572,047.16 246,790,529.89 195,015,477.50 债 非流 动负债合 3,323,595,135.06 2,610,649,934.83 375,278,040.11 266,728,866.97 计 负债合计 23,696,713,532.06 23,063,590,287.94 3,133,750,615.90 2,320,464,324.13 股本 2,733,304,850.35 2,237,244,244.30 1,879,310,360.00 1,500,000,000.00 资本公积 964,263,183.71 470,323,789.76 182,636,497.62 其他综合收益 101,020.15 -6,326.80 107,264,860.08 99,113,901.86 盈余公积 50,721,032.04 50,721,032.04 32,667,197.84 21,496,338.43 一般风险准备 -22,863.35 -22,863.35 44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未分配利润 341,754,360.46 330,725,113.54 256,414,786.93 248,674,729.03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合 4,090,121,583.36 3,088,984,989.49 2,458,293,702.47 1,869,284,969.32 计 少数股东权益 5,220,749,314.32 5,165,089,184.23 440,677,614.79 479,439,424.70 所有 者权益合 9,310,870,897.68 8,254,074,173.72 2,898,971,317.26 2,348,724,394.02 计 负债 和股东权 33,007,584,429.74 31,317,664,461.66 6,032,721,933.16 4,669,188,718.15 益总计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一、营业总收入 3,186,476,500.72 6,180,565,630.95 899,141,394.11 1,030,700,668.42 其中:营业收入 3,170,130,438.65 6,091,352,844.02 899,141,394.11 1,030,700,668.42 利息收入 16,296,062.07 89,212,786.93 - - 手续费及佣金收 50,000.00 - - - 入 二、营业总成本 3,169,554,226.43 6,166,697,282.57 807,787,767.92 901,765,912.52 其中:营业成本 2,708,704,163.01 5,079,360,187.88 472,801,434.45 625,303,734.90 利息支出 5,706,441.34 19,166,360.70 - - 手续费及佣金支 828,750.00 -3,107,534.36 - - 出 税金及附加 14,480,904.41 20,097,616.86 6,487,609.47 8,900,042.34 销售费用 77,741,380.27 216,132,197.14 122,089,557.36 80,787,801.54 管理费用 62,490,882.84 148,454,053.86 82,451,745.17 68,423,266.86 研发费用 - 22,756,242.89 - - 财务费用 211,001,205.89 499,455,013.69 80,044,296.29 47,075,028.75 资产减值损失 88,450,600.46 164,383,143.91 43,913,125.18 71,276,038.13 其他 149,898.21 加:公允价值变 80,000.00 3,579,349.78 1,872,302.60 -694,255.01 动收益 投资收益 60,831,342.63 317,169,721.49 131,317,695.25 61,764,800.55 其他收益 570,069.98 34,528,853.65 7,745,357.93 - 资产处置收益 (损失以“-”号 - -301,651.57 - - 填列) 三、营业利润 78,403,686.90 368,844,621.73 232,288,981.97 190,005,301.44 加:营业外收入 14,246,044.22 4,311,657.81 282,186.23 9,051,496.53 减:营业外支出 916,797.20 19,614,965.10 22,343.72 46,757.55 四、利润总额 91,732,933.92 353,541,314.44 232,548,824.48 199,010,040.42 45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减:所得税费用 26,356,223.64 163,957,720.40 74,054,863.65 59,416,409.33 五、净利润 65,376,710.28 189,583,594.04 158,493,960.83 139,593,631.09 归属于母公司所 11,029,246.92 121,164,160.81 118,910,917.31 112,794,128.78 有者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54,347,463.36 68,419,433.23 39,583,043.52 26,799,502.31 六、其他综合收 1,420,013.68 -287,544,481.56 21,846,577.91 229,510,969.05 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其他综合 107,346.95 -107,271,186.88 8,150,958.22 85,630,542.56 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 的其他综合收益 1,312,666.73 -180,273,294.68 13,695,619.69 143,880,426.49 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 66,796,723.96 -97,960,887.52 180,340,538.74 369,104,600.14 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综合收益 11,136,593.87 13,892,973.93 127,061,875.53 198,424,671.34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 55,660,130.09 -111,853,861.45 53,278,663.21 170,679,928.80 的综合收益总额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9 年 1-3 月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一、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 劳务收到的现 2,886,067,672.56 7,018,314,333.12 1,386,219,803.20 806,748,910.15 金 收取利息、手续 费及佣金的现 15,309,594.58 120,051,122.87 金 拆入资金净增 -15,000,000.00 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 10,741,344.72 27,111,399.31 还 收到的其他与 经营活动有关 1,411,091,299.79 5,694,151,987.27 6,365,790,302.44 4,756,481,816.24 的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 4,308,209,911.65 12,859,628,842.57 7,752,010,105.64 5,563,230,726.39 流入小计 46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购买商品、接受 劳务支付的现 2,632,515,688.11 4,554,425,148.11 944,328,834.50 727,533,990.80 金 客户贷款及垫 152,250,000.00 3,355,502.80 款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 费及佣金的现 8,642,418.99 19,455,923.93 金 支付给职工以 及为职工支付 73,434,829.65 152,492,689.72 86,778,357.15 63,189,259.54 的现金 支付的各项税 198,195,933.87 285,091,146.42 109,313,680.70 92,793,947.37 费 支付其他与经 营活动有关的 1,206,097,958.55 11,796,683,692.97 6,811,825,979.26 5,548,094,177.21 现金 经营活动现金 4,271,136,829.17 16,811,504,103.95 7,952,246,851.61 6,431,611,374.92 流出小计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37,073,082.48 -3,951,875,261.38 -200,236,745.97 -868,380,648.53 额 二、投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 610,510,000.00 1,349,168,249.44 645,952,976.98 177,166,112.65 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 75,095,895.69 69,820,006.46 117,850,883.74 72,404,241.99 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 他长期资产所 342,081.00 1,160,064.39 8,562.00 39,027.26 收回的现金净 额 处置子公司及 其他营业单位 293,332,480.26 20,064,210.62 - 收回的现金净 额 收到其他与投 资活动有关的 76,430,000.00 399,765,377.10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 762,377,976.69 2,113,246,177.65 783,876,633.34 249,609,381.90 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 9,828,450.40 20,710,508.86 2,742,896.38 9,413,204.41 无形资产和其 47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他长期资产所 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 189,500,000.00 2,898,606,872.40 713,441,900.00 560,546,123.22 金 支付其他与投 资活动有关的 3,897,899,896.55 1,011,773,435.30 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 4,097,228,346.95 3,931,090,816.56 716,184,796.38 569,959,327.63 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3,334,850,370.26 -1,817,844,638.91 67,691,836.96 -320,349,945.73 额 三、筹资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 990,000,000.00 1,558,800,000.00 566,000,000.00 1,000,000.00 的现金 取得借款所收 4,936,856,418.26 13,625,139,475.28 3,827,932,954.88 3,768,228,839.15 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 资活动有关的 222,248,709.77 1,865,484,212.74 - -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 6,149,105,128.03 17,049,423,688.02 4,393,932,954.88 3,769,228,839.15 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 2,636,576,700.00 7,064,761,957.26 3,262,593,516.82 2,527,100,000.00 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 或偿付利息所 224,706,149.29 540,687,214.95 201,753,051.56 97,132,097.90 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 资活动有关的 321,078,000.00 3,742,859,216.88 108,391,625.00 43,883,000.00 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 3,182,360,849.29 11,348,308,389.09 3,572,738,193.38 2,668,115,097.90 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2,966,744,278.74 5,701,115,298.93 821,194,761.50 1,101,113,741.25 额 四、汇率变动对 现金及现金等 -178,084.19 511,862.33 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净增加 -331,211,093.23 -68,092,739.03 688,649,852.49 -87,616,853.01 额 加:期初现金及 1,649,006,518.58 1,763,217,320.95 1,074,567,468.46 1,162,184,321.47 48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现金等价物余 额 六、期末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余 1,317,795,425.35 1,695,124,581.92 1,763,217,320.95 1,074,567,468.46 额 49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如下情形: (一)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最近 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 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50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51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策文件 (四)《股份托管协议》、《一致行动协议》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三年一期的财务报表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资金来源的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在公告日前 24 个月内未发生 的相关交易的声明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声明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具备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的管理能力的说明 (十)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未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说明 (十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保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十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十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十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和完整的承诺函 (十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情形的说明及符合《收 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十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关于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及金融 机构 5%以上股份的说明 (十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交易进程备忘录 52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查阅地点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9 号天阶大厦 25 层 法定代表人:王石山 电话:010-65062267 传真:010-65062267 联系人:贾皓 53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54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所 浙江省诸暨市大唐镇开元东 上市公司名称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在地 路 股票简称 仁东控股 股票代码 002647 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 信 息 披 露 义 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 6 号 13 人名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务人注册地 层 1501 号 有□ 无√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有无一致行 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息披露义务人与仁东信息、天 津仁东达成一致行动安排。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 人是否为上市 是□ 务人是否为 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第一大股 否√ 上市公司实 变更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东 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非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 务人是否拥 人 是 否对 境 是√ 有境内、外两 是□ 内、境外其他 否□ 个 以 上 上 市 否√ 上市公司持股 公司的控制 5%以上 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可多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股份托管及一致行动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披露前,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持有上市公司的股 量及占上市公 份。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发生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 变动种类:股份托管及一致行动安排 变动数量:119,088,160 股 变动 动的数量及变 比例:21.27% 动比例 55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与上市公司之 是□ 间是否存在持 否√ 续关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 是√ 间是否存在同 否□ 业竞争 是□ 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人是否拟于未 未来 12 个月内,海科金集团不排除在合法合规且不违背相关规则和承诺的 来 12 个月内 前提下,选择合适的时机谋求继续受让前述表决权所对应的股份。如果海科 继续增持 金集团未来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前 6 个月是 是□ 否在二级市场 否√ 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 是□ 购办法》第六 否√ 条规定的情形 是 否 已提 供 《收购办法》 是√ 第五十条要求 否□ 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 是√ 露资金来源 否□ 是否披露后续 是√ 计划 否□ 是否聘请财务 是√ 顾问 否□ 本次权益变动 是√ 是否需取得批 否□ 准及批准进展 1、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管管理部门的相关审批程序;2、本次 情况 交易尚需通过必要的反垄断审查。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声明放 是□ 弃行使相关股 否√ 份的表决权 56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 页) 北京海淀科技金融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