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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仁东控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05-21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仁东控股
股票代码:002647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景华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吴兴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俞红春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廿三里街道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宋昭军
住所:山东省临沂市中丘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韩宝琴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新湛一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温玉洁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仰口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王丽丽
住所:山东省莱州市郭家店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七):卞卫刚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滋阳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八):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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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聊城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九):王海波
住所:山东省莱州市郭家店镇
信息披露义务人(十):刘水平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九华山路




股权变动性质: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签署日期:2020 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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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东控

股”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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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释义           ……………………………………………………………………………..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系说明................................................................................ 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 5%的情况................................................................................................... 8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 9
      一、权益变动目的..................................................................................................... 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 9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0
      一、权益变动方式................................................................................................... 10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持股情况....................................................................... 1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 ......................... 11

第四节        前 6 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五节        其它重大事项 ............................................................................................. 1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5
      一、备查文件.......................................................................................................... 15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及联系方式 .......................................................................... 15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6
附表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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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特定涵义:

上市公司/仁东控股      指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本简式权益变
                      指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动报告书
                            景华及一致行动人俞红春、宋昭军、韩宝琴、温玉洁、王丽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丽、卞卫刚、王伟、王海波、刘水平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
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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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姓名:景华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77 年 6 月 15 日

     身份证号码:37020319770615****

     国籍:中国,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二)姓名:俞红春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72 年 2 月 7 日

     身份证号码:33072519720207****

     国籍:中国,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三)姓名:宋昭军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69 年 1 月 23 日

     身份证号码:37280119690123****

     国籍:中国,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四)姓名:韩宝琴

     性别:女

     出生日期:1967 年 6 月 17 日

     身份证号码:37020419670617****

     国籍:中国,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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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姓名:温玉洁

     性别:女

     出生日期:1957 年 5 月 22 日

     身份证号码:37020219570522****

     国籍:中国,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六)姓名:王丽丽

     性别:女

     出生日期:1984 年 9 月 18 日

     身份证号码:37068319840918****

     国籍:中国,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七)姓名:卞卫刚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76 年 8 月 6 日

     身份证号码:37020219760806****

     国籍:中国,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八)姓名:王伟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74 年 11 月 14 日

     身份证号码:37020319741114****

     国籍:中国,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九)姓名:王海波

     性别:女

     出生日期:1992 年 1 月 29 日

     身份证号码:3706831992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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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籍:中国,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十)姓名:刘水平

     性别:男

     出生日期:1978 年 8 月 28 日

     身份证号码:42900619780828****

     国籍:中国,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关系说明


     景华与其一致行动人基于共同看好仁东控股股票发展前景,以及对公司未来

价值的认可,通过各方分别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2017 年 6 月 27 日签署的《民
盛金控一致行动人协议》而形成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各方在股权、资产、
业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联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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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截至 2020 年 4 月 2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俞红春、宋昭军、韩宝琴、温玉洁、

王丽丽、卞卫刚、王伟、王海波、刘水平所持股份因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融资融券合约到期不予展期由此导致一致行动人发生被动减持行为,目前持有
股份已全部处置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建立一致行动关系的现实条件已不具
备。

       同时,景华与其一致行动人达成一致意见,于 2020 年 5 月【20】日签署了
《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协议》,各方正式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持股计划

       截至本权益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
未来 12 个月内减少或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将来因信息

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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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截至 2020 年 4 月 2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俞红春、宋昭军、韩宝琴、温玉洁、
王丽丽、卞卫刚、王伟、王海波、刘水平及民盛景融 1 号基金的所持股份因国泰
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拒绝为融资融券合约进行展期导致被动采取平仓措施,已
全部处置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建立一致行动关系的现实条件已不具备。

     同时,景华与其一致行动人达成一致意见,于 2020 年 5 月【20】日签署了
《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协议》,各方正式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
份数量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景华                32,877,624     5.87%         28,877,624           5.16%
  润泽2号基金
                          20,101,555     3.59%         18,513,555           3.31%
    (注1)
     俞红春                2,685,000     0.48%                    0           0%
     宋昭军                4,687,500     0.84%                    0           0%
     韩宝琴                2,805,000     0.50%                    0           0%
     温玉洁                2,865,000     0.51%                    0           0%
     王丽丽                2,550,000     0.46%                    0           0%
民盛景融1号基金
                            970,576      0.17%                    0           0%
    (注2)
      王伟                 2,747,250     0.49%                    0           0%
     卞卫刚                2,670,000     0.48%                    0           0%

     刘水平                2,430,000     0.43%                    0           0%
      合计                77,389,505     13.82%        47,391,179           8.46%

     注 1:润泽 2 号基金为重庆润泽 2 号基金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管理的
基金,景华为该基金项下份额的最终享有人。

     注 2:景华与王海波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签署《民盛金科一致行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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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华与王海波同为《迎水民盛景融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最终基金份额享有
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股份,其限售与质押情况如
下:

   股东姓名            总持股数量     限售股数量       无限售股数量          质押股数
       景华              28,877,624                0       28,877,624           8,750,000
 润泽2号基金             18,513,555                0       18,513,55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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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前 6 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如下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
况: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
                                  20191226-20
                       大宗交易                   19.4      3,400,000    0.61%
                                    191227
       景华
                                  20191220-20
                       竞价交易                   19.7        600,000    0.11%
                                    191231
                                   20191217-
  润泽2号基金          竞价交易                  20.11      1,588,000    0.28%
                                   20200103
                                  20190321-20
       俞红春          竞价交易                  18.16      2,685,000    0.48%
                                    191227
                                  20191125-20
       宋昭军          竞价交易                  17.77      4,687,500    0.84%
                                    191210
                                  20191119-20
       韩宝琴          竞价交易                  16.77      2,805,000     0.5%
                                    200221
                                  20191210-20
       温玉洁          竞价交易                  19.06      2,865,000    0.51%
                                    191213
                                  20191219-20
       王丽丽          竞价交易                  29.66      2,550,000    0.46%
                                    200429
                                  20191112-20
       王伟            竞价交易                  22.46      2,747,250    0.49%
                                    191225
                                  20190621-20
       卞卫刚          竞价交易                  16.09      2,670,000    0.48%
                                    191121
民盛景融1号基金        竞价交易    20190523       13.4        970,576    0.17%
                                  20191112-20
       刘水平          竞价交易                  16.25      2,430,000    0.43%
                                    191119
       合计                                                29,958,326    5.36%

     一致行动人俞红春、宋昭军、韩宝琴、温玉洁、王丽丽、王伟、卞卫刚和刘

水平以及民盛景融 1 号基金原持有的股份是在 2017 年 6 月 20 日至 2017 年 6 月
28 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从重庆润泽 2 号基金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昌盛八号私募基金(以下简称“昌盛八号基金”,景华为其最终份额享有人)受
让的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17-091)以及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披露的《关于权益变
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098),以上两次股份变动属于一致行动人
内部的权益变动。昌盛八号基金持有的股份,为该基金在 2016 年 8 月 9 日至 2016
年 9 月 16 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入的 9,560,030 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126),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3 日实施 2016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原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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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9,583,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昌盛八号
基金持有的股份变更为 16,252,051 股。因此,一致行动人、民盛景融 1 号基金本
次减持的股份,不受相关减持规定的限制。

     景华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为其在 2016 年 8 月 8 日至 2016 年 9 月 12 日期间

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权益
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126)及 2016 年 9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141),因此景华先生的本次减持,
不受相关减持规定的限制。

     润泽 2 号基金本次减持的股份,其来源为 2016 年 9 月至 2017 年 1 月份通过
二级市场买入的无限售流通股,不受相关减持规定的限制。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买卖
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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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节    其它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披露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

对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根据中国
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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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及联系方式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置备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正大中心北塔 30 层

    电话:010-65062267

    联系人:贾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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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2020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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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2020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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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                             浙江省诸暨市大唐镇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司                                             开元东路

股票简称               仁东控股                  股票代码             002647

                       景华及一致行动人俞

                       红春、宋昭军、韩宝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琴、温玉洁、王丽丽、                           山东省青岛市吴兴路
                                                 地址
                       卞卫刚、王伟、王海

                       波、刘水平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减少 (同时解除                                有
                                                 有无一致行动人
                                                                      无
变化                   一致行动关系)
                       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是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否                                             否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

                       赠与

                       其他(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本次权益变动前,景华及一致行动人俞红春、宋昭军、韩宝琴、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温玉洁、王丽丽、卞卫刚、王伟、王海波、刘水平合计持有上市公
行股份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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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 77,389,505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3.82%。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本次权益变动后,景华持有上市公司 28,877,624 股股份,占上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市公司总股本的 5.16%;景华先生通过润泽 2 号基金持有上市公司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18,513,555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31%。

比例                        俞红春、宋昭军、韩宝琴、温玉洁、王丽丽、卞卫刚、王伟、

                       王海波、刘水平不再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减少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或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将来因信息披露义

续增持                 务人持有上市公司的权益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

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增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是                        否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否
取得批准

是否已经得到批准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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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2020 年 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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